精彩推荐:青光眼 白内障 近视 远视 散光 斜视弱视 角膜溃疡 角膜炎 沙眼 眼外伤 更多疾病
大众频道
专业频道
时尚频道
互动频道
疾 病 | 保 健 | 爱眼动态 | 名医名院
知 识 | 美 食 | 自检自测 | 爱眼纪事
资 讯 | 临 床 | 学 术 | 文 献
图 谱 | 医 患 | 继 教 |
五官之美 | 整 形 | 美 容
眼镜一族 | 妆 容 | 图 库
眼科在线 | 预留位置
眼科知道 | 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中华眼科在线 → 医学频道 → 资讯信息 → 国内 → 正文 切换到繁體中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陕西:榆林再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http://www.cnophol.com 2014-2-7 22:31:21 中华眼科在线

  为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受益面,陕西省榆林市从2014年起再次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据了解,榆林市本次再提医保待遇水平分三方面:一是将城镇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报销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二是进一步扩大居民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将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帕金森综合症等纳入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门诊支付限额为2500元;将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躁狂症或抑郁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硬皮病、干燥综合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敏性紫癜、紫癜性肾炎等纳入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门诊支付限额为3000元;将血友病、急性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吉兰—巴雷综合征)、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纤维肉瘤门诊放化疗纳入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按75%的比例报销,封顶线为年度支付限额。扩大报销范围后,该市居民特殊慢性病报销病种有30余个。三是将城镇居民门诊统筹月起付标准由50元调整为30元,月报销限额由200元调整为300元,报销比例由50%调整为60%,年度支付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责编:cnophol)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下一条信息: 没有了
  • 更多关于(基本医疗,医疗保险)的信息
      热门图文

    7招击破眼部细纹重拾迷

    隐形眼镜会引起干眼症

    睫毛种植的优势及副作

    单眼皮眼线技巧让双眼
      健康新看点
      健康多视点
    ad推广
      图话健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39健康网眼病新浪福建健康21世纪药店网医脉通眼科新浪厦门健康合肥爱尔眼科中国近视网39五官科爱尔英智眼科康华眼科网
    久久眼科网阿里医药眼科网山水画泉州新视力眼科武汉普瑞眼科眼科疾病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Copyright © 2007 中华眼科在线 网站备案序列号: 京ICP备08009675号
    本网站由武汉五景药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