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一条微博引发的口水官司。从私人角度看,王牧笛是个称职的“护花使者”,但在微博上对医护人员恶语相加、逞一时之快,显然是把情绪发泄错了地方。2013年的微博进化史已经告诉公众:中国的微博,毕竟不是私媒体,尤其是实名认证的种种“大V”。身为公众人物,在粉丝动辄以万计数的公共空间,以激化医患关系为卖点,发泄私人情绪,自己当时是“倍儿爽”了,挨骂的咋办?不当言论,固然可以删帖了无痕,但不当言论投掷进舆论河面而引发的涟漪效应,显然不能轻松地就此抚平,它往往会激荡起令人始料不及的巨大能量。
中国医师协会反应激烈,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情有可原:一方面,2013年弑医事件惊心动魄,反思之声尚未完全平息,就在这个初春的2月,继17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一名耳鼻喉科医生在办公室被人用铁棍猛击头部死亡后,18日,河北易县一名医生又被人用刀割伤颈部。短短两天,伤医案接连发生,医患失信的症结再次揪痛人心;另一方面,因看病贵、看病难而滋生的诸多负面情绪,确实已经或多或少地危及医务工作者的职业安全,这个时候,如果拥有一定话语权的公众人物火上浇油,在舆论导向上自然值得警惕。
好在,当事人知错能改,两度致歉,检讨错误。当然,被伤害者可以选择原谅或不原谅。
只是,从行业协会的态度来说,似乎又有点矫枉过正了:“王牧笛的言论和素养不适宜担任节目主持人,广东卫视应当责令其下课! ”协会的“护犊之情”,情绪上可以理解,但直接要求说错话的年轻人“下课”,这就有点赶尽杀绝的狠劲了。无论从职能权限或专业关系的角度来说,医师协会对媒体行业,似乎都没有领导与被领导、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在微博上犯错的不是王牧笛一人,即便从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来说,只因为暴脾气就断送大好的职业前景,好像连法律也没这么牛。至于要求“单位”按己方意愿惩戒当事人的思路,令人恍惚有如置身“抄告单位”的人身依附年代。当此情形,广东卫视也不得不通过官方微博发声明,“作为主流媒体的节目主持人,在其个人微博上发表不明智的过激言论,十分错误。频道已责令其深刻反省,并按台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这样的回应,不知能不能抚慰一些感到受伤的心灵。
真要论说起来,作为行业协会,因医护人员受了委屈而对犯错者不依不饶,且不谈格局大小,显然也无益于舒缓紧张的医患关系。试想,当事人真要是在协会的“交涉”之下而被迫去职,这算是解开了结、还是留下了疤?换句话说,就算当真让王牧笛黯然离开媒体,中国的医患关系就能满血复活了吗?批评教育可以,重塑“三观”也行,但问题的关键,最后还是“解铃还须系铃人”。
一句话,改善医患关系不能靠“过嘴瘾”。患者恶语相向,徒增内伤;医护人员愤懑不满,解颐之计也不会从天而降。这些年,医患关系上抠字眼、耍嘴皮子的事情还少吗?两个本该互信的群体,到了拔刀相向的地步,就该反思反思相关的制度了。历史上的杏林春暖、桔井飘香,从不是嘴上的功夫,而构建医患之间的信任体系,不管从哪个维度看,叫骂与出气都不是良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