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8时许,38岁的患者陈火洪坐在轮椅上,他和近10名家属聚集在罗村医院门口拉着横幅讨要说法。据其介绍,一个多月前的一次腹痛他前往罗村医院就医,“一瓶吊针还没有挂完,我的右腿就开始麻木。”如今,他的双腿瘫痪,只能依靠轮椅活动,他将责任归于医院的医疗过错。但医院却认为,造成他双腿瘫痪的原因是自身疾病,并建议他走司法途径申诉权利。
38岁的陈火洪是德庆县高良镇农民,今年7月份,他经老乡介绍来到了南海区一家食品厂打工,8月27日下午他突然感到肚子痛。当天晚上6时30分许,陈火洪来到了工厂附近的罗村医院,据陈介绍,急诊科医生给他注射了止痛针后,还开了一瓶吊针。“吊了20来分钟,感觉右腿有些麻木,医生说这是正常的反应。”随后,陈火洪的病情加重,双腿活动均受限,医院经过检查后初步认定为“脊髓出血”。
28日晚上,陈火洪转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该院再次认定为脊髓出血,并要求患者转入广州南方医院。在南方医院经过20天的治疗,9月18日陈火洪出院,但落下了双腿瘫痪的病症。
陈火洪说,这次入院之前他没有任何疾病,“就一个肚子痛,我现在双腿就不能动了。”他认为,罗村医院给自己输液导致了双腿的瘫痪,他一脸痛苦表示无法接受这个现实,而且住院花去了将近10万元。
昨天上午,罗村医院院长助理吴趋有些叫苦地说,院方已经多次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患者目前的情况并非医院造成“他是由于自身的疾病造成”。他对患者一有纠纷就拉横幅堵门口表达了不解,“可以通过第三方医疗机构鉴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据吴趋介绍,患者就诊后医院组织了专家会诊,发现患者“脊髓出血、海绵状血管瘤”,并建议患者立即转院治疗。
据悉,10月8日下午,广东省医调委对双方进行调解,专家给出了意见认为患者疾病后果是自身病情所致,罗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违反诊疗规范,不需承担责任。
不过,陈火洪和哥哥陈火弟并不接受这个意见,他也不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都是农村人,对法律又不懂我们怎么解决。”陈火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