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基层医改是“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事关亿万城乡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基层医改成果,国务院决定从9月上旬开始,派出6个督查组,对12个省(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基层医改政策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此次督查的地区是:山西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陕西省、青海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