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市级医院药品销售要加价15%销售给患者,改革后,这5家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价,百姓药费就省15%。除此之外,医保、新农合的费用也降低了,降低的这部分费用,也将用于惠民。所以医改后,百姓看病最高可节省20%的费用。”10月9日,长春市召开市级公立医院改革新闻发布会,自10月1日起,长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长春市中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共5家市级医院试点改革。
医疗保障率达到95%以上
据长春市卫生局局长齐国华介绍,自全面启动医改以来,医疗保障率达到95%以上,先后出台了门诊报销、慢病统筹等系列改革。2013年长春市参合人口377.4万人,常住人口参合率达到99.7%,农民人均筹资标准由290元提高到了350元,目录内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5%。同时,建立大病补充商业保险,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个人自付部分费用超过5000元的,给予不低于50%的二次报销。
基本药物价格下降21.4%
“全市134个乡镇卫生院和5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全部达到了国家标准。村卫生室建设今年全部启动,按照国家规定的乡村医生政策落实已开始推进。”据齐国华介绍,长春市分别于2010年、2011年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区医院全部实行了以药品零差率为主要内容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前后基本药物价格下降21.4%,目前农村75%的就诊在县以下医疗机构,2012年基层卫生组织门诊量突破了300万人次。
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经费达到人均30元
除此之外,长春市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在城乡已全面启动,免费向公众提供11类41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60岁以上老人免费健康体检、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等。2013年,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经费已达到人均30元。今年7月份顺利通过国家考评。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更加完善。按照省、市要求,2011年长春市完成了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为内容的区级医院改革,2012年完成了以推进药品支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县级医院改革,今年,五个县(市、区)医院全部列入省级重点改革单位。目前在农村,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5家市级公立医院试点改革
按照长春市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今年将实施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从今年10月1日起,在长春市第二人民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等5家单位正式启动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齐国华表示,改革后,将科学确定药品使用目录,确定药品采供价格,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享受区级医院的医保和新农合相关政策,经费保障实行财政定额补助,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市级医疗机构高值和大宗耗材采购新方式,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分配制度改革。预期通过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等一系列惠民政策,预计药品销售价格下降,门诊医疗费用下降,住院费用下降,就诊人数上升。
政府每年掏4000万用于药品零差率补助
齐国华介绍,将实行财政定额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以2011-2012年平均药品纯收入(合理加成15%以内部分)为定额补助基数。仅此一项,市政府每年就要拿出近4000万元。同时,定额补助基数拨付与当年的住院病人、门诊就诊人数挂钩,每年可根据当年住院病患人数、门诊就诊人数适当调整,多劳多得,调动积极性。
同时,落实财政预算补助,落实专项经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政府负责医院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同时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标准,让公立医院逐步回归公益性。
实行高值大宗耗材政府采购新方式。根据耗材单价、使用数量等因素,结合目前市级医院医用耗材使用现状、特点,选出排名前10位的作为高值、大宗医用耗材品种,规范高值、大宗医用耗材采购和销售价格。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结合市场采购价格,制定高值、大宗医用耗材采购指导价格,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