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妇幼保健院日前正式挂牌成为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高青院区。此前,该县人民医院已加挂淄博市中心医院高青院区的牌子。自2013年8月以来,高青县探索将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分别委托淄博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托管运营管理,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淄博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高青县是该市经济水平最落后的县,也是该市目前唯一没有二级甲等医院的县。据测算,2012年该县主要医院医疗报销支出为1.6亿元,仅占全县医疗报销总支出的48%,群众外地就医现象突出。
为改变这一现状,高青县政府将县级医疗机构全面委托市级医疗机构管理。高青县政府与淄博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托管期为10年。托管医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高青县县长、淄博市中心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任理事长,市级医院、县卫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级医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任理事会成员。
目前,淄博市中心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已派出管理干部担任高青院区的院长,淄博市中心医院从重点科室抽调13名专家担任高青院区相关临床科室主任,高青县人民医院10余名科室负责人到淄博市中心医院进修。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已派10名专家入驻高青院区。对市级医院派驻高青院区的专家,高青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1万元的补助,并向每位专家每年发放交通补贴5000元。高青县政府提出,托管期内,根据高青县级医院经营业绩和收益,市级医院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
托管后,高青县人民医院就诊病人、手术次数比托管前分别增长35%、57%,最高日门诊量达677人次,较托管前增长75.3%。高青县妇幼保健院门诊量、出院人次均比托管前增长3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