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的发生和发展,除了眼球本身的结构因素、遗传因素、神经血管系统的影响以外,还有一些诱发因素,其中,有些药物是青光眼患者不能使用的,或在使用时必须注意一些用药禁忌,有的药适合,有的药不适合。
青光眼患者别用胃肠道解痉药
这也是药物诱发青光眼发作的典型例子。消旋山莨菪碱和阿托品一样,是胃肠道解痉药,对胃肠道有很好的止痛作用。但是其副作用则是会诱发青光眼发作。这类药物包括颠茄、山莨菪碱、奥替各溴铵、溴丙胺太林等。因此,有青光眼家族史或青光眼病史者应及时主动向医生说明,以免误用,损害健康。
闭角型青光眼禁用散瞳药
阿托品散大瞳孔的作用较强,可维持两周左右,目前尚无其他药物可对抗其作用。但是,其在散大瞳孔的同时还可引起眼内一些结构的变化,促使眼压升高,导致青光眼发作。因此,在选用阿托品之前,医生大多会了解患者有无青光眼家族史及青光眼病史,检查眼部有无可能发生青光眼的结构因素,并测量眼压后再滴用。
激素性青光眼慎用皮质类固醇眼液
激素性青光眼(又称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属于药物引起的一种开角型青光眼,其表现与散瞳药引起的青光眼不同,鲜有自觉症状,若不及时发现,拖延时间过长,有可能引起难以逆转的视神经乳头损害、视野缺损等。因此,及早发现很重要。
一般来说,有开角型青光眼家族史及糖尿病患者使用皮质类固醇眼液后,发生高眼压者较多。因此,这些人要高度警惕本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