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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人文精神推行医患沟通

http://www.cnophol.com 2008-1-10 15:06:15 中华眼科在线

 

提出我院要求

1)建立医患沟通谈话制度。医务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对疾病的诊断情况、治疗计划、预后、治疗费用以及配合治疗的注意事项等进行沟通谈话;住院过程中如有病情变化、诊疗计划调整等情况也应及时进行沟通谈话;出院前要对诊疗效果、康复及注意事项等进行沟通谈话。所有沟通内容必须在病程记录中进行记录。谈话可视情况选择患者本人、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等进行,沟通应注意技巧,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住院病历中设立“医患沟通情况记录页”(附表),记录谈话沟通的对象、时间、主要内容并经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签字确认。

  2)贵重材料、药品及大型检查事先沟通制度。对住院患者需要进行内植入物治疗、介入治疗等使用贵重材料的,对需要进行MRI、CT、DSA、ECT、彩色多普勒等费用较高的特种检查均应事先说明治疗和检查的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并在《医患沟通情况记录页》上签字确认。病人治疗过程中需使用医保目录(包括局医保、地方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药品的,必须事先与患者、近亲属或代理人进行沟通,征得同意并在《医保外用药目录》上签字后方可使用。

  3)进一步完善手术、特殊治疗、特殊检查同意制度。严格执行新版《病历书写规范》,对患者需进行手术治疗的,应向患者、近亲属或代理人讲清手术的目的、方式、手术风险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并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对需要进行规范化疗的,应说明其方案、适应症、目的、风险性及并发症,对新技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项目应办理有关手续,如实告知患者,并在《特殊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对需要进行腰穿、骨髓穿刺等特殊检查的,应告知患者或近亲属或代理人该项检查的目的、风险及并发症,并在《特殊检查同意书》上签字。

  4)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情况等,并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家属想要了解的问题,增加患者和家属对疾病治疗的信心,加深对目前医学技术的局限性、风险性的了解,使患者和家属心中有数、从而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5)要注意沟通内容的层次性,对于普通疾病患者,由经治医生在查房时就将病情、预后、治疗方案等详细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专门与家属进行正式沟通。对带有共性的多发病、常见病,由科室或病区护士长及相关医生、护士一起召开患者、家属会议,集中进行沟通。

【结束语】

     做一个“三级甲等医生”

洪昭光教授:新世纪需要新观念。医生可分三级,态度可分五等。

  一级,就病论病,见病开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治病不治人;

二级,治疗时能分析病因,解释病情,进行心理咨询和调整,治病同时关注控制相关危险因素,治疗病还减少复发,治得是病人;

三级:不但能治病人而且能进行健康教育,使健康人不变成亚健康人,使亚健康人不变成早期病人,早期病人不变成晚期病人,使整个人群疾病发病率下降,死亡率下降,健康水平提高。

  医生的态度可分为五等:

甲等是对病人如亲人,满怀亲情,病人感到亲切,舒心;

乙等是把病人当熟人,满腔热情,详细解释,病人感到满意,放心;

丙等是把病人当病人,一片同情,病人感到友善认真,安心;

丁等是把病人当路人,冷冷淡淡,不阴不阳,少言寡语,病人感到失望,寒心;

戊等是把病人不当人,医生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训斥病人,看病反添病,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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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责编:xhh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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