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感觉器官
眼是人体重要的感觉器官,作为眼科用药除存在口服或注射给药的相互作用外,因眼科病患多限于局部,也有其特定的内容。由于存在血-眼屏障,眼科药物多用局部和全身伍用方式,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值得研究。现对眼用药及全身用药间可能产生的相互作用简述如下。
1 直接的物理或化学结合
1.1 离子型有机药物 (1)有机阳离子型药(如生物碱盐酸盐或硫酸盐等)不宜与碱性药(如硼砂及其制剂清凉眼膏、磨眼散等)和有机阴离子药(如SA等)同用,以防碱性药提高泪液pH值、中和生物碱盐而形成不溶于水的游离生物碱,或因有机阴、阳离子间复分解反应析出沉淀而使疗效降低。(2)可的松与新洁尔灭眼液同用,可因前者所含助悬剂吐温-80,羧甲基纤维素(阴离子)将新洁尔灭(阳离子)络合或沉淀失效,宜用新洁尔灭后,再用长效的可的松眼液。(3)毛果芸香碱不宜与甲基纤维素同用。因临床发现在行人工晶体植入术后未洗除甲基纤维素,即用毛果芸香碱缩瞳,使角膜后及晶体前附有白色物,体外证实两药伍用可致不溶性白色结晶。故宜冲净甲基纤维素后,再用毛果芸香碱。
此外,值得指出临床有学者误认为生成沉淀物可有长效优点,但因沉淀物粒度不一,极易被泪液洗去,反而增加了药物的转移率而影响其生物利用度。
1.2 含碘制剂 如碘酊、安妥碘、氨碘及含碘化钠(钾)的滴眼液等:(1)与水杨酸同用,可使碘化物生成氢碘酸,仍会氧化析出碘而增加对眼的刺激性。(2)与狄奥宁眼药同用。可产生碘化乙基吗啡红褐色混浊液而失效。(3)与汞制剂无论是内服或眼用均属禁忌。这是因为伍用后可生成对角膜产生强烈腐蚀性的二碘化汞之故。对以苯汞盐为防腐剂的眼液尤应注意此相互作用。
1.3 其他 盐酸盐不宜与黄氧化汞眼膏同用,以防生成氯化高汞而产生刺激性,使眼液分泌率增加,进而稀释、洗去所伍用的眼药。(1)含多价金属离子的眼药如硫酸锌、沃古林、珍视明、清凉眼膏、八宝眼膏、磨眼散等,不宜与四环素、青霉素、多黏菌素、谷胱甘肽、新霉素等眼药同用,以免生成不溶性络合物影响疗效,应注意隔开使用。(2)含银眼药如硝酸银、蛋白银等,不宜与卤化物、硼砂、毒扁豆碱同用,以防生成沉淀物而影响疗效。应注意用药顺序或隔开使用。对以氯化钠为调渗剂或硼酸盐缓冲液及无机或有机卤代盐的眼药尤应注意此相互作用。(3)水杨酸毒扁豆碱不宜与硼酸及含其缓冲液的生物碱同用,以防生成硼化水杨酸,而与大多数生物碱生成不溶性的硼化水杨酸生物碱。(4)普鲁卡因不宜与链霉素混合伍用,因前者的氨基与后者的醛基可缩合,以致成为药源性眼病之因。(5)眼膏不宜与眼液同用,因先用眼膏可影响眼液与眼球接触而妨碍眼液吸收,故宜先滴眼液再用眼膏,应注意向患者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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