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代动力学】静脉输注维替泊芬后,维替泊芬以二指数形式清除,终末消除半衰期大约为5~6小时。剂量在6~20mg/m2 之间时,暴露量和最大血药浓度均与注射剂量成比例。在一定的剂量范围内,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不受性别影响。维替泊芬经过肝和血浆酯酶代谢终产物苯卟啉衍生双酸。NADPH 依赖的肝酶系统(包括细胞色素P450 同工酶)不参与维替泊芬代谢。药物通过粪便排泄,只有不到0.01%的药物剂量可以在尿液中发现。在一项,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入选时有两项肝功能指标异常)进行的研究中,AUC 和Cmax与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但是半衰期明显延长,大约增加20%。【适应症】维替泊芬治疗适用于继发于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病理性近视或可疑眼组织胞浆菌病的,以典型性为主型中心凹下脉络膜新生血管形成的患者。对于隐匿性中心凹下脉络膜新生血管为主的患者,尚无充分证据支持维替泊芬治疗。【用法用量】维替泊芬治疗分为两个步骤,同时需要药物和激光。第一步静脉输注维替泊芬,第二步用非热性二极管激光活化维替泊芬。每隔3 个月医生需要检查患者,一旦荧光血管造影出现脉络膜新生血管渗漏就应该重复治疗。病灶大小判定病灶最大线性距离(GLD)通过荧光血管造影和彩色眼底像判定。各种典型和隐匿型CNV,出血和/或荧光遮挡,任何视网膜色素上皮浆液性脱离都应该进行判定。建议使用2.4~2.6倍的彩色眼底照相机。荧光血管造影片上病灶的GLD 必须经过相机放大率矫正,获得病灶在视网膜上的GLD。光斑大小判定治疗光斑大小应该比病灶在视网膜上GLD 大1000um,留有500um 的边缘,保证完全覆盖病灶。临床研究应用的最大治疗光斑为6400um。治疗光斑的鼻侧缘必须距离视乳头颞侧至少200um,即使这样会在视神经200um范围内出现CNV 光凝不足。维替泊芬应用每支维替泊芬用7ml 无菌注射用水配制成7.5ml 浓度为2mg/ml 的注射液。配制好的溶液必须避光保存,并且在4 小时内使用。建议在注射前观察配制好的溶液是否出现沉淀和变色现象。配制好的溶液是一种深绿色的透明液体。按6mg/m2体表面积剂量配制维替泊芬,溶解于5%的葡萄糖溶注射液,配成30ml溶液。用合适的注射泵和过滤器,以每分钟3ml 的速度在10 分钟完全经静脉输注完毕。临床研究中应用的是1.2um 的过滤器。注意防止出现注射局部药液外渗。一旦发生要注意注射局部避光(详见注意事项)。激光治疗:自输注开始后15 分钟,用波长689nm 激光照射患者。维替泊芬的光活化程度由所接受的激光总量决定。治疗脉络膜新生血管形成时,在病灶局部推荐使用激光剂量为50J/cm2,激光强度600mW/cm2。此剂量在83 秒内照射完毕。激光剂量,激光强度,检眼镜的放大率和焦距的设置等都是合理激光治疗,形成理想的激光斑的重要参数。具体的设置和操作见激光系统操作手册。激光系统必须能产生波长在689±3nm,能量恒定的光。激光通过光纤维,裂隙灯和一定放大倍率的检眼镜镜头在视网膜形成单一的圆形光斑。以下激光系统已被证实与维替泊芬相匹配,能产生波长在689±3nm,能量恒定的光。由Lumenis Inc, Santa Clara, CA生产的科医人 Opal Photoactivator 激光控制台和改良的科医人LaserLink adapter 适配器,由Carl Zeiss Inc., Thornwood, NY 生产的VISULAS 690s 激光和VISULINK PDT/U适配器。双眼同时治疗对照研究只允许每位患者治疗一只眼。如果患者双眼病灶都适合治疗,医生应权衡双眼同时治疗的利弊。如果患者以往有维替泊芬单眼治疗史,治疗的安全性已经得到证实,就可以采用一次注射维替泊芬治疗双眼。在注射开始后15 分钟,首先治疗病情进展较快的眼。在第一眼光照后立即调整第二眼治疗的激光参数,采用同第一眼相同的激光剂量和强度,在输注开始后不晚于20 分钟开始治疗。如果患者首次出现双眼可以治疗的病灶,以往无维替泊芬治疗史,最好先治疗病情进展较快的眼。如果第一只眼治疗后1 周,未出现明显的安全性问题,可以采用第一眼的治疗方案,再输注维替泊芬进行第二只眼治疗。大约三个月后检查双眼,如果双眼病灶都出现渗漏,需要重复治疗,可以重新输注维替泊芬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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