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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为救患者偷取已逝病人的眼角膜

http://www.cnophol.com 2008-4-7 15:19:03 中华眼科在线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尽快为器官移植捐献立法,以便为器官移植捐献提供法律依据,避免造成供体器官浪费,延误患者治疗。

  卫生部起草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于2006年提交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修改和完善。

  专家看法

  刑法可能有意避开此类案件

  盗窃眼角膜是否构成犯罪为何没有法律依据?郑州大学刑法学教授刘德法进行了解释。

  “王林的行为依据刑法无法批捕,可以民事侵权的形式起诉。”刘德法教授介绍,目前现行针对尸体的法律条款,在制定时都有一定的背景。以盗窃尸体罪为例,是以农村为死去的人配阴婚的陋习为背景,而配阴婚时肯定要求是全尸,所以盗窃尸体的个别器官构不成盗窃尸体罪,“盗窃尸体罪只针对全尸”。而侮辱尸体罪主要是犯罪人出于情感上的需求,对尸体进行毁坏或侮辱,给尸体的主人和家属都带来不小的影响,毁坏他人声誉。

  盗窃尸体个别器官没有法律依据,刘德法教授推测为“刑法上可能是有意避开”,并解释,刑法是所有法律条文中处罚最重的一种,一般不针对极少数出现的案例提供法律依据,像盗窃尸体眼角膜就属于极少出现的违法类型。批准逮捕刑法上不支持,尸体主人的家属可以民事侵权的方式向法院起诉,若在盗取器官时,利用自身职务之便进行牟利,检察机关可以立案查处后进行批捕等相关法律程序。

  圆桌讨论:尸体属于谁?

  依据我国现有法律,不能进行器官买卖和活体器官移植,但进行尸体移植时是否需要死者家属同意,最终牵涉到尸体到底属于谁的争论。

  目前,许多国家获取供体遵循三项原则——自愿捐献、器官非买卖和推定同意。

  所谓自愿捐献,指的是任何超过18岁的个人可以捐献他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教学、研究、治疗和移植;如果死者未作此表示,他的近亲可以如此做,除非已知死者反对;如果个人已作表示,不能被亲属取消。

  所谓“推定同意”,即由政府授权医生,允许其从尸体身上收集所需要的器官。“推定同意”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国家授权医生摘除有用的组织或器官,不考虑死者或亲属的愿望;一种是法律推定,不存在来自死者或家庭成员的反对时,方可进行器官的收集。瑞士器官移植执行委员会的官员认为,现在不是家属说了算,医生可以说法律允许我这样做,法律肯定了医生的合法行为。

  尸体属于谁?有专家说,尸体国有化或许是解决此类纠纷的灵丹妙药。近年巴西通过一项法案,要求所有国民都要捐献自己的器官。该法案规定,除非死者在身份证或驾驶执照上特别注明不得使用其器官,否则有关当局有权使用其器官,逐步实行尸体国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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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健康网)(责编:duzha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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