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鲁卫医字〔2008〕46号 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2008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教育局、残联,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
2008年6月6日是第十三个全国“爱眼日”,今年“爱眼日”活动的主题是“明亮眼睛迎奥运”。为在我省进一步普及科学用眼知识,提高青少年眼健康水平,预防眼疾,现就开展2008年全国“爱眼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和部门协调。各市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要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2006~2010年山东省防盲治盲规划》的有关要求,制订“爱眼日”活动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明确责任人与工作分工,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市各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迎奥运,迎残奥,在“爱眼日”及其前后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各医疗机构要在就诊大厅等病人集中的场所悬挂宣传口号或标语,利用大屏幕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防盲治盲知识的宣传,并为就诊群众讲授防盲科普知识。各地要组织医疗机构、防盲治盲工作者和眼科医务人员通过义诊、咨询、专题讲座等方式为群众提供眼保健服务。参加调查的眼科专家,要结合调查工作在各流调村、所在地的学校、集贸市场等群众聚集的场所进行义诊和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栏、黑板报、电视和多媒体等工具,结合张贴宣传画、发放爱眼知识小册、开展主题班会等活动,加大对青少年预防近视、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的宣传,从而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降低青少年近视率。各级卫生部门和残联组织要结合防盲治盲示范县和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防盲治盲工作。
三、组织好专业培训。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全省2008年骨干校医培训班学员的组织选拔工作,6月中旬邀请全国和省内知名专家进行为期3天的专业培训,组织学员认真学习青少年近视预防、矫正和如何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密切配合,组织眼科专家和骨干校医为在校学生开展爱眼专题知识讲座,同时做好对其它校医和保健教师的专业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也要根据辖区内防盲治盲工作开展情况,结合 “爱眼日”活动,做好提高眼科专业人员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的系统培训。 四、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媒体受众面广、快捷、宣传效果强有效形式,深入宣传国家的防盲治盲政策,介绍防盲治盲项目,传播眼保健知识,特别是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盲治盲意识。
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在活动结束后请认真填写统计表(附后),将有关活动情况、照片等资料和总结及电子版,于6月15日前分别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省教育厅体育卫生处和省残联康复部。
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 李磊 联系电话:67876155
传真:67876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联系人 于波 联系电话:81916568 传真:86916724 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残联康复部:联系人鞠少华;联系电话:8615893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