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1994年1月~2003年12月共收治儿童挫伤性前房积血129例,现将其治疗体会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29例均为单眼发病,男87例,女42例。年龄2.5~14岁,平均8.5岁。右眼71例,左眼58例。致伤原因:投掷伤22眼,子弹伤(玩具枪子弹)48眼,弹弓伤10眼,碰撞或者跌倒伤11眼,打火机炸伤3眼,鞭炮伤28眼,球类伤7眼。前房积血量分级:积血量占前房1/3为Ⅰ级28例,积血量占前房<1/3~1/2为Ⅱ级50例,积血量占前房>1/2为Ⅲ级51例。眼球其他联合伤:外伤性瞳孔散大13眼,视网膜震荡和(或)出血5例,玻璃体积血3例,继发性青光眼15例,虹膜根部断离2例,角膜血染3例,继发性前房积血8例。
1.2 方法 全部病例手术组和非手术组。(1)手术组41例(占31.78%)。有如下情况:①入院时有角膜血染者,1d内行前房穿刺术;②入院后Ⅲ级前房积血保守治疗(方法同非手术组)24h血液仍未凝固,3d内行前房穿刺术;③入院后Ⅰ级和Ⅱ级前房积血经以上方法保守治疗3~6d后前房积血液没有明显减少或没有凝固,Ⅲ级前房积血已凝固吸收很慢或者眼压控制不好,7d内行前房穿刺术;④入 院后Ⅰ级和Ⅱ级前房积血经以上方法 保守治疗7~10d未吸收的较多前房积血、有血凝凝块或者有机化粘连,10d内行前房穿刺术。以上4种情况划为手术组。其余病例包括入院后前房积血早期吸收或者凝固的等保守治疗有效的划为非手术组。手术方法为:显微镜下6点位前房穿刺+透明质酸钠冲洗,术后全身使用抗生素,糖皮质激素和止血剂,眼压仍高者加用甘露醇。(2)非手术组88例占(68.22%)。采用保守治疗方法:双眼加压包扎半卧位休息,全身应用皮质类固醇、止血剂、甘露醇、镇静剂等。
2 结果
2.1 前房积血吸收时间 非手术组88例,前房积血吸收时间1~2天,平均4.8d。所有病例于12d以内前房积血吸收完毕。手术组41例,除3例继发Ⅰ级前房积血保守治疗3~5d吸收完全,其余病例术后前房积血无复发,3例不同程度角膜血染(因手术前即已继发)。
2.2 出入院视力比较 见表1和表2。入院时非手术组视力0.3以上占56.10%;手术组视力0.3以上占58.97%。出院时非手术组视力0.3以上占73.17%;手术组视力0.3以上占74.36%,
表1 非手术组82例出入院视力比较(略)
表2 手术组39例出入院视力比较(略)
综合治疗组入院时视力0.3以上占38.46%,非手术组0.3以上占43.90%。综合治疗组出院时视力0.3以上占74.36%,非手术组0.3以上占73.17%。
3 讨论
显微镜下手术治疗前房积血,大大减少了对角膜、虹膜、晶状体的损伤。有角膜血染即使无光感的大量前房积血;24h内伴有眼压增高怯未凝固的Ⅲ级前房积血,3~6d内积血没有明显减少即使不伴眼压增高的Ⅰ级和Ⅱ级前房积血,7~10d内未吸收完毕的Ⅰ级、Ⅱ级和Ⅲ级前房积血以及血凝块或者有机化粘连等都应及早手术。
通过我们对手术组和非手术组比较发现:手术组是病情较重的,通过尽早手术防止角膜血染的发生和发展,预后视力情况与非手术组差异无显著性。儿童患者因年龄小,活动量大,治疗上往往不易取得合作,再出血发生率高,故我们主张双眼包扎以避免瞬目、眼球转动时眼轮匝肌、眼外肌对眼球施加压力而引起再出血。但对于婴幼儿眼部包扎天数不可过长,尤其不能单眼包扎(单眼包扎亦无治疗意义)以免导致剥夺性弱视。
治疗中应注意:出血早期尽量避免测眼压、房角镜检查,不做结膜下注射。不主张使用散瞳剂及缩瞳剂,目的是减少对虹膜组织的刺激,以利于损伤的修复。醋氮酰胺能降低眼压,但减少房水生成,无助于前房积血的吸收,不用为宜。选用甘露醇静滴促 进前房积血吸收,尤其对继发青光眼者既降低了眼压,又促进积血的吸收,减轻受伤后角膜内皮的水肿,降低了角膜血染的发病率。以往认为在没有并发症的情况下,不主张应用皮质类固醇,我们认为给予适量的皮质类固醇,可以减轻机械所造成的炎症反应,预防虹蟆后粘连等并发症有一定意义。
有角膜血染即使无光感的大量前房积血患者;24h内伴有眼压增高且未凝固的Ⅲ级前房积血;3~6h内积血没有明显减少即使不伴眼压增高的Ⅰ级和Ⅱ级前房积血,7~10d内未吸收完毕的Ⅰ级、Ⅱ级、Ⅲ级前房积血以及血凝块或者有机化粘连等都应及早手术。对于病情较重的患儿应争取早日手术,可以减轻眼压过高损害视功能、阻止角膜血染的发生和发展、防止虹膜前后粘连和前房内机化组织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