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记者 杨飞越 实习生 尹晓菲 本报济南10月19日讯 记者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目前,全省有12个城市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其余临沂、日照、德州、菏泽、枣庄5市明年启动试点。城镇居民医保明年将覆盖全省。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又一重大举措,主要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2007年,省政府已安排6000万元启动资金,开展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2007年,我省首选青岛、威海、莱芜、淄博、东营、泰安等6个市为首批试点城市,2008年进一步扩大试点,济南、烟台、潍坊、济宁、聊城、滨州等6市加入。
据介绍,到9月底,全省参保人员达到384万人。其中第一批试点的6市参保人数达到224万人,参保率达到76%,共征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8900万元,为5万名城镇居民报销住院和大病医疗费1.12亿元。第二批试点的6市参保人数达到160万人,参保率达到37%,共征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924.3万元,为6067名城镇居民支付医疗费1373万元。
纳入明年试点的5市,实施方案已全部经省政府审批,其中临沂、日照市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已经印发,参保登记等各项启动准备工作有序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