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来自安徽省从事中医、民族医的近1300名专业人员,分批在省中医院参加了为期4天的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多少年来,由于没有遵循自身规律发展,严重制约了中医、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尤其是执业医师法的颁布实施,对民间中医、民族医更是“雪上加霜”,让确有一技之长,深受民众欢迎的民间中医、民族医一夜之间成为非法,失去行医资格。《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让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的传统医学人员看到了希望,为他们找回失去的行医资格,有利于中医、民族医药事业的繁荣发展(12月15日《中国中医药报》)。
笔者认为,《办法》的实施使得确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民族医通过考核重新获得执业资格,堂堂正正行医,让他们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大显身手”,是广大民众的福音。安徽省对民间中医、民族医的资格考试,意义重大,它是对《办法》的具体实施,将为中医、民族医重新找回失去的行医资格,将有利于中医、民族医药事业的繁荣发展。
由于《办法》恢复了传统中医师承教育方法,可以让与上大学无缘的有志青年跟名师,学经典,早临床,有利于师承人员中医思维的培养,有利于传承中医理论和名医(老师)的经验、技艺。中医发展的历史证明,传统的师承教育,更能调动师徒双方的积极性,通过师徒的密切接触,配合默契,口传、面授,学生更能将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艺得以完整传承并发扬光大。按照《考核考试办法》要求,“师承人员必须是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这样做,既强调了学生的文化素养,又有利于为与读大学失之交臂的、热爱传统医学的“知识青年”提供学习和再就业机会。由于青年学生本身对中医药事业的热爱和热情,所以更容易通过师承教育,将他们培养成为新型铁杆中医。
《办法》的实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遵循中医自身规律发展的重要举措。重庆 刘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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