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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模式“新突破”:中国医改的“探路石”

http://www.cnophol.com 2009-1-4 9:59:14 中华眼科在线

作者:马晓华

  2008年, 备受关注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次引发对新医改方案的争议,各方虽然各持己见,但是对于“政府主导”、“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方向却毫无争议。 
 
  而已经进行了5年医改的南京市卫生体系成为了日前关注的对象。“南京市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医疗改革取得新进展,惠民医疗取得群众的高度认可。这些成绩,是在国家没有比较完整和清晰的政策出台之前,率先探索出来的,包括医改方案、城乡医疗保险体系、惠民医院和药房托管在内,都是大胆改革的产物,走在全省和全国的前列,取得了较大的成功。”2007年12月6日,时任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在调研时如此表示。

  日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门就南京医改模式采访了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以及相关专家,试图勾勒出一块中国医改的“探路石”。但南京医改模式能否在全国推行,陈天明自己却认为,“这只是适合南京环境的改革”。

  多层次保障体系

  “全市现已形成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特别困难群体惠民医疗救助等构成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居民医保主要包括三类人员:学生、儿童、老人和城镇其他居民(无用人单位、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的居民)。”陈天明表示。

  早在2001年,南京市就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六年后,相继制定出台了《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将包括学生儿童、老年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等在内的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居民和学生儿童的筹资标准分别为450元、150元,参保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医疗费用累计支付限额为8万元。确定了医保首诊的83家社区卫生服务定点机构,明确居民基本医疗实行社区首诊及双向转诊制。

  而2008年8月,又制定出台了《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增加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至此,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人员。

  陈天明告诉记者,2008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50元以上,其中雨花台区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35元,参合率100%。全市筹资总额达到3.35亿元,与2007年相比增加了37%,“2006年起,市、区县分两年投入13亿元,加强郊区县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国家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而南京医改模式无疑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这样的思想。

  “2009年应该能实实在在地推进全民医保,特别是城镇居民医保,但是对于‘三无’人员的医保,估计还不能全面推进。”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2009年国家的经济情况决定了这一年的财力问题,各地也会根据各地的财力量力而行。”

  这就使医改面临一个挑战,即如何很好地解决“收支”的问题。

  基本用药零差率销售

  “2008年,市、区两级财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预算分别达1500万元、1亿多元,与前年同期递增分别为20%、15%。”陈天明表示。

  2007年9月起,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启动了“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所有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职工工资和奖金由区卫生局和区财政局考核发放。确定了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目录,城区350种、农村180种。社区居民持居民健康卡购买《基本医疗用药目录》范围内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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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责编:zh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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