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规模、服务条件、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但“医疗执业环境”却不能令人满意。围绕如何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政协委员们纷纷亮出各自的高招。
王正荣委员认为,要改善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政府必须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使医院和医生把更多精力放在治病救人上,而不是放在创收、赢利上。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亟待加强,以解除群众就医的后顾之忧。同时,公安系统应该担负起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职责,确保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保证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李佩文委员对患者提出了“要求”:患者应该对医学的高风险性有一定了解,对治疗效果有恰当的期望值。目前医学上还存在很多“黑洞”,很多疾病的病因、药物作用于人体的机理都是人类尚未认识的,加上病人个体差异,许多疾病尚难治愈,医疗风险在所难免。但大多数病人对此缺乏了解,认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一旦治疗效果不满意或发生意外,就迁怒于医生。
李佩文委员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农工民主党委员们的认同。农工民主党中央建议政府借鉴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设立医疗损害赔偿基金,并通过建立医疗责任豁免制度、损害赔偿限额制,医疗侵权归责原则的合理选择以及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等多种途径,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该建议认为,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疗损害赔偿基金可以使医疗损害发生后,医患双方不直接接触,避免矛盾激化;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直接与患者协调解决,容易做到程序规范、依法合理、公正公平;医务人员可以从复杂的医患矛盾中解脱出来,聚精会神做好本职工作,从而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病人的合法权益容易得到合理保护;医院的执业行为可以得到有效监督;国有资产可以得到有效监管;“医闹”现象可以得到有力遏制,医疗秩序可以得到有效维护,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王智琼委员提出,应当在《执业医师法》中增加“建立和完善医师风险保障制度、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和“保障医师有良好安全的执业环境”等条款,从而为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持。
钟南山委员提出,医务人员迫切需要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这将有助于改善医患关系。他介绍说,在中华医学会处理的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中,半数以上是因为医患之间缺乏沟通引起的。没有沟通、不会沟通、沟通不恰当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紧张对立情绪。他认为,医学的人文精神不仅包括医德医风,还涉及待人处事。一名优秀的医生除了有责任感、具有对病人的关爱之心外,更重要的是学会与病人沟通。
“医生和患者是鱼和水的关系,相互依存,谁也离不开谁。医生再有本事,没有病人也不行,医生依靠病人生存,依靠病人来提高、发展自己,医学的发展也离不开病人。医生要尽到自己的责任,为患者着想,想方设法为患者把病看好。患者也要理解医生,医生也很不容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需要医患双方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全国政协委员朱庆生的这一席话,或许为我们审视当下的医患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法律是杜绝“医闹”的“钢盔”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在提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时,位列第一项的就是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在分组讨论会上,医卫界代表们表示,和谐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都需要和谐的医患关系。
医院不是“保险箱”
于保法代表说,“非典”时期医患关系非常和谐,但危机一过,医疗领域的问题就被放大了,这里不能排除部分媒体误导的责任。现在医生的工作量超出负荷,影响了服务质量;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使医生噤若寒蝉,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国家对医院投入较少,医院要通过创收维持生存等,都是医患矛盾的根源。 陈鑫代表说,绝大多数人是在医院出生,也是在医院死亡,所以医疗是贯穿一个人一生的问题,是永远的焦点。在实际工作中,他感觉医患关系已经开始有所改善,老百姓的观念也在逐步改变:医院不是“保险箱”,生老病死是客观规律,医务工作者的主要任务是尽最大的努力,用现有的条件和技术、尽可能低的价格达到最好的效果,只要医务人员尽力了,没达到预期效果也希望大家能够理解。要解决医患纠纷,老百姓需要了解基本的医学发展规律和医疗常识。
“医闹”属于“黑社会势力”
钱海鑫代表说,中国用最少的钱,办了世界上最大的医疗卫生事业,这些都有赖于医务人员的辛勤工作。中国医务人员的收入不高,但他们付出的劳动并不比其他国家少,我们应该尊重他们。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可以随便打骂医务人员。“医闹”和“钢盔”事件的出现是很不正常的现象。面对“医闹”,不应该是大闹给大钱、小闹给小钱、不闹不给钱,而是应该严守两条红线:不能妨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不能搞打砸抢。如果医疗纠纷突破了这两条线,政府就应该采取措施坚决加以制止。听凭闹事来解决问题,那不是法制社会。
陈鑫代表认为,“医闹”属于“黑社会势力”,与建设和谐社会是相违背的。在处理这一问题上,以前我们是无法可依,现在是有法不依。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治疗、侵害一批人权益的“医闹”,是违法行为。所以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强烈呼吁大家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而对那些不遵纪守法的人,政府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追究其法律责任。医护人员戴钢盔上班,本身就是社会不重视保护医务人员问题的缩影,执法部门的依法处理才是医务人员真正的“钢盔”。
施作霖代表说,为保证科学、公正地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应该加快制定医疗争议处理法规。目前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应该抓紧修改。应当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医患关系,法律应该维护医患双方的正当权利。
医生应该理解“有病三分理”
张敏代表认为,医患关系紧张,双方都应负责任。从医生的角度来说,应高标准严要求自己。老话说,“有病三分理”。人一有病,心情就不好,作为医务人员应该理解病人。病人和医务人员应该站在一条战线上,共同对抗疾病,相互理解了,医患关系就不会僵。见病人如亲人要求很高,那么就见病人如同学、如战友,真要达到这个水平,病人家属就能心满意足了。目前,我们的一些工作确实还没做到位,无事生非的患者毕竟是少数。年轻大夫看病时,应该尽量和病人多沟通,讲话不要太简单,多问几句病情,给病人查查体,不要单纯依赖仪器设备检查。我们应该认识到,病人把身体交给我们,是相信医生,我们应该多想想自己的工作是不是做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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