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医改中不少公立医院将改制,我们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可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原则来指导医改公立医院的改制。因此,医院改制不能只考虑公立医院的“公立”利益,而要照顾到改制医院及其医院内广大医务人员的利益。要摒弃公立医院一卖了之的甩包袱思想,通过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管理办法》,规范改制操作及改制后的医院管理,防止损害改制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利益行为。就公益性和医务人员积极性而言,仅在中等城市试点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关难点,还应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首先,要设计和规划好改制医院的未来发展,慎重选择社会资本的投资性质,考察投资的目的十分重要,为其找个好“婆家”。笔者倾向于首选以慈善为目的,让能长远回报社会的社会资本介入。在多元办医中,民办非营利性医院是较优选择。对中小公立医院的改制,由于其技术与特色不明显,核心竞争力不强,应该保持其非营利性经营性质,坚持公益性。医院改制前后除资金来源有所不同外,其他方面的角色没有太大差异,能较好适应改制环境,并能获得与国有医院由政府购买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的同等机会。这有利于医院的稳定发展。
其次,留在改制后医院的员工,应该获得医院改制后一定比例的股权,其股权费用从医院转让费中支付,保证医务人员参与医院的管理权,体现主人翁价值,保持医务骨干的稳定性,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和落实改制医院的补偿机制改革,实现产权清晰、管办分离,让转制医院成为我国医院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终极目标是医改的核心内容之一。
第三,对医院院长实行职业化管理。制定《职业院长管理规范》,职业院长要经过医院注册管理部门认定,任期二至三年,确保医院管理的连续性,改变目前部分中小民营医院院长随意更换现象,预防管理混乱以及诚信危机和社会信誉丧失现象。
第四,推行保障改制医院可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配套操作政策与措施。对改制医院应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与扶持;强化服务意识,改变甩包袱的旧思维,及时协助医院解决改制后的经营管理矛盾。防止平时不扶持、不管理,问题大了就回购的极端意识。
第五,重视民营医院的整体发展,为改制医院创造和谐、宽松的发展环境。目前的思想观念和舆论氛围,多置民营医院于不利的地位。随着医改纠正医疗市场化思路,民营医院有可能进一步被边缘化,难以享受与公立医院平等的政策待遇。这将会影响改制公立医院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全社会应当转变思想观念,一是把公立医院改制当做促进民营医院健康、规范发展的重要措施,整体考量医院改革而不是单纯的公立医院改革;二是改变原来只将管理差、效益差的医院改制,也应将一部分有实力、效益好、管理好的公立医院改制,为民营医院输入健康血液,改变目前民营医院诚信度不高,社会口碑差的被动局面;三是充实稳定民营医院人才,如尽快实行执业医师多点注册、尽快落实注册医生定期考核、发挥民营医院对执业医师的考核作用、规定一个合适的注册变更时间、防止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频繁流动;四是建议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门为民营医院服务的职能处室。不要让民营医院感觉卫生行政部门只监督、无管理、不服务。
笔者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参照改革公立医院管理、运行、监管、补偿机制,以及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等具体方案和措施,提出民营医院多元改革的准入、运行、监管、评价、政策保障等可操作性措施,区分城乡、地域医疗卫生机构等卫生公平标准,拟定全国和省级民营医院的可操作性政策、法规、标准等,予以实施。公立、民营医院改革协调进行,才更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总之,医院改制是否成功,不是看医院卖了多少钱,也不是看改制医院后来赚了多少钱。应该看改制的医院公益性是不是体现出来了,医务人员是不是稳定,积极性高不高;医院的口碑是不是越来越好,是不是健康发展了。一句话,患者满意、同行认同、社会认可,就是公立医院改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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