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亚琴 王光萍 潘以方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82例中男48例,女34例;年龄3~12岁,平均(6±4.1)岁。
1.2 术前屈光及斜视度
全部病例均为远视,其屈光度<+1.00D 1例,+1.25D~+2.00D 13例,+2.25D~+3.00D 21例,+3.25D~+4.50D 37例,>+4.75D 10例,平均屈光度+3.80D。 术前检查内斜度+10△~30△ 31例+31△~50△ 38例 >+50△ 13例。 1.3 手术原则及选择
82例均系本院眼肌门诊患儿,经眼肌常规检查后用1%阿托品散瞳7d验光,而后予全矫或过矫戴镜治疗,凡弱视者同时予弱视治疗,每个月复诊,戴镜半年后所有病例内斜度均不同程度减少,剩余斜视度手术矫治。 术前分别检查裸眼及戴镜时角膜映光点,眼球运动,视野计,根据视网膜对应情况选择同视机,三棱镜加遮盖或Maddox杆加三棱镜检查自觉或他觉斜视角,分别查5m及33cm斜视度再决定手术量。手术量估算随机分成以下两组: I组:47例按戴镜后剩余的内斜度计手术量。 II组:35例按裸眼与戴镜后内斜度数的平均数计手术量。
手术类型:凡看远>看近>10△者为AC/A低型,原则上行双外直肌缩短。看近>看远>10△者为AC/A高型,原则上为单眼或双眼内直肌后退。
疗效评定标准:治愈≤±5°、良好≤±10°、差>±10°。
2 结果
从表1、2数据中可得I组眼位治愈率70.2%,II组眼位治愈率91.4%,术后两组残余斜视度经统计学处理,P<0.001,有显著性差异。II组比I组矫正眼位疗效佳。表1 I组手术前后内斜度数分布及矫正疗效(略)表2 II组手术前后内斜度数分布及矫正疗效(略) 术前两组经统计学处理P>0.05,有显著性差异,故认为这两组术前斜视度具有可比性。
3 讨论 部分调节性内斜的发病机理不详,但毋需否认其与部分调节因素有关,而非调节因素则由解剖、神经反射和遗传因素引起。Parks[1]认为单纯性内斜由于内直肌收缩频繁及增加力量致内直肌可发生肥大挛缩,从而增加并强化了非调节性内斜成分。刘雄遴[2]则认为部分调节性内斜应包括:(1)婴儿型内斜再加一个调节成分;(2)失代偿调节性内斜再加一个非代偿成分即辐辏的紧张度增加或内直肌的机械性挛缩。本组82例发病年龄(6±4.1)岁。所有患儿均有不同程度远视,平均屈光度+3.80D,从一定程度上表明病因中有失代偿的屈光调节性因素存在,是否有先天性内斜参与,本组尚找不到可资解释的依据,有待于继续研讨。 部分调节性内斜治疗问题,目前均认为首先应散瞳验光,然后全矫甚至过矫配镜,戴镜半年后剩余内斜度需行手术矫治,但实践表明按照内斜剩余量制定手术常内斜矫正不足,其眼位治愈率70%,而按戴镜及裸眼测定内斜度的平均值估算手术量,眼位治愈率92%,经统计学处理P<0.001,有显著性差异。结论与国内申长礼[3]报道相符。究其原因,可能是:(1)部分调节性内斜中,屈光性调节性内斜部分本身存在着眼位回退。对此国内颜建华[4]已作了分析,并提出眼位回退在戴镜晚、双眼视功能不良、中度远视患儿更易发生,这一部分内斜必需依靠手术治疗;(2)部分调节性内斜病因不明,除了众所周知的屈光调节因素及解剖神经等非调节因素外,还可能有中枢因素参与。上述两种因素共同作用可能使按戴镜后剩余内斜度制定手术量与实际内斜度数相比偏低,当然这仅是一种推测,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 Parks MM. Ocular motility and strabismus. London:Harper, 1975.102~104.
2 刘雄遴.屈光性调节性内斜度的眼位回退分析,中国实用眼科杂志,1997,15(2):111.
3 申长礼,张素华,刘志平. 部分调节性内斜视手术治疗分析. 中国实用眼科杂志,1996,14(3):171.
4 颜建华,杨少梅,王亦敏.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的眼位回退因素分析.中华眼科杂志,1995,31(5):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