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的是建立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证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解决当前医患矛盾的治本之策、久安之道。由于医疗服务信息的不对称,在化解不和谐因素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主导方面。卫生部门作为医疗卫生的主管部门,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切实改善医疗服务,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健康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设。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机制。一是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这对于消除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起关键作用。防止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演变为对患者的“不公平”,必须依靠政府监管、医保制约与行业自律。二是加大政府投入,转换运行机制,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维护医院的公益性质,从体制机制上逐步消除医患之间在经济利益上的对立和冲突。三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调整医疗资源,优化服务结构,大力发展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扩大医疗服务有效供给,缓解医患双方的供需矛盾。四是完善医保制度,建立需方供方“双保险”。调整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改变赔偿支付方式,由医院赔偿转变为保险公司理赔,构建医院安静、和谐的诊疗环境。五是适当提高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的待遇。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医疗服务管理。一是要加强医学人文教育,从源头上引导和培养医务人员符合现代医学要求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二是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制度,研究体现患方意见和评价的考评办法,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是要严格医疗服务监管。对疏于管理、医疗事故频发的医疗机构,要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改善服务质量,促进医疗安全,杜绝医疗差错,从技术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四是提高医疗服务信息透明度。医务人员应主动了解患者的需求,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和疑虑,提高与患者沟通的意识和技巧,努力减少医患双方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造成的不信任。
完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和就医环境。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具有低成本、效率高等优点。通过协商解决达成的协议往往更具有持久性,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自愿履行。二是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将医患纠纷纳入规范化解决渠道,使医疗机构从繁重的医患纠纷处置中解脱出来。三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这是所有医疗纠纷的最终解决方式,对于不想通过调解解决或者对调解解决结果不满意的医疗纠纷,都可以通过医疗诉讼的方式解决。四是开辟医患纠纷处理的“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如探索建立医疗事故异地鉴定仲裁制度,对医疗事故争议较大的案例,建立异地鉴定制度,确保技术鉴定的科学公正性。同时,研究修订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
加强大众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说到底是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新闻媒体应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高度,坚持正面引导,弘扬主旋律,坚持新闻报道的全面、客观、公正、科学,杜绝渲染炒作和不实报道,营造全社会尊重科学、尊重生命、尊重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医患间的相互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