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就业观念的变化,就业城际流动化越来越明显,而老人退休后随子女长居他乡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然而,长期以来,一块巨大的“绊脚石”成了他们心中的痛。医保不能转移,换一个城市工作,医保都要被清零重来。换一个城市养老,看病就只能先自己掏腰包,再去办理繁琐的报销手续。
医保何时能“带着跑”?今年两会,此话题成了众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
回老家工作,6年医保白缴了
33岁杨先生:“我以后不敢随便换城市了”
33岁的杨先生老家在重庆,是硕士研究生毕业,毕业后便在广州工作,如今已有6年的时间。因个人原因,小杨今年打算回重庆工作。
年初,小杨从单位辞职,并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但回到重庆后,小杨发现,还有医保关系没有转移。不大了解政策的小杨原以为医保也可以像养老保险一样转移,但咨询一番后发现,医保关系目前并不能转移,他只能凭自己的离职证明在医保经办机构,把自己在广州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余额取出来,如果小杨不再回到广州的话,他在广州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将归零。
据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在广州只要参保满10年,并达到在广州领取养老金条件后,便可在退休时直接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也就是说假如小杨在广州参加职工医保满10年,并达到在广州退休的条件后,在其年满60岁时,办理退休后,其就不用再继续缴纳直接享受广州退休职工的医保待遇。
问题在于,小杨如今离开广州去往重庆,而由于目前职工医保的参保年限在各个城市间并不能互认,也就是说小杨在广州参保的6年年限在回到老家后,并不被承认。那么,小杨如果要想在重庆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的话,则其必须重新缴费,等缴到当地规定的能享受退休待遇要求的年限后,小杨才能在退休后不用担心老来看病的问题。
“按照重庆当地的政策,男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要满30年,才能在退休后有医保”。小杨说,这样的话,他现在33岁,假如立刻在重庆开始工作并购买医保的话,重新累计30年,则要等到他63岁的时候,他才达到要求,“或者我在60岁的时候,一次性多交相差的年限的费用,我才能在60岁的时候享受退休职工的医保。”对此,小杨有点无奈,他说,如果能加上他在广州的缴费年限的话,起码能少交6年。“明明已经缴纳了6年,为什么就不算呢?这对我个人来说,很亏啊。”小杨说。
小杨表示,今后再也不敢乱跳槽到其他城市了。“因为我最终想在重庆退休,如果这期间我再有什么工作变动需要去到其他城市的话,那在重庆累积年限就变得更加长了,等我到了60岁,那就只能一次性缴纳更多钱或者继续每年交,交到符合条件为止。”
三种选择三种结果
1.最合算:继续留在广州
如果医保继续不能转移,按目前杨先生的情况来看,他可以有三种选择,但会导致三种都不如人意的结果。他不离开广州,继续在广州工作并缴费4年,待其在60岁办理退休手续后,可直接享受广州市医保退休待遇。如果他暂时停保,等以后再回来广州工作继续缴的话,只要能累计满10年,达到退休条件,还是可以享受广州市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2.想回家:等于从头来过
他回重庆后不再来广州,则缴费6年年限归零,重新按照当地政策(各地年限都不一样,重庆是30年),他要累计缴费30年,如果在60岁时不一次性缴清医保费,他63岁才能享受待遇。
3.频换地:退休一无所有
他回重庆后又去往A地5年、B地5年、C地5年……如此反复并年年都缴纳社保直到他60岁,在目前医保不转移情况下,尽管他年年缴,但不符合任何一地的医保年限条件,在退休时无法享受退休医保。
老人异地求医只能付现金
江西人罗小姐:“父母在广州看病要给现金,感觉比没买医保还惨”
医保关系不能转移,除了流动性大的年轻人担忧,越来越多退休老人也一样感到烦恼。在很多大城市,越来越多的老人都是因为子女的原因,长期离开老家,客居他乡。这些老人中不少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老人,但是,由于居住地并非退休地,所以看病时不能直接刷卡报销,只能先看病自己垫付现金,再回去办理异地报销手续,长此以往,非常麻烦。
老家在江西南昌的罗小姐说,从3年前开始,退休的父母就被她接到广州居住,基本不回老家。“老人年龄大了,经常有个头疼感冒要去医院看病,而南昌的医保卡在广州的医院并不能用。”罗小姐说,每次看病都要自己付现金,收集好发票回到老家去报销。“这样很麻烦,要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还有路费,有时候想想算了,还是不报销了。现在感觉比没买医保还惨,明明交够了年限,却享受不到。”
7月起实施的“医保接续办法”无实质作用,代表问:医保何时“全国漫游”?
□专题统筹 何雪峰 王静
专题撰文/摄影 信息时报特派北京记者 张玉琴 赵安然 黄艳 朱小勇
实际上,今年1月,人保部等三部委已发布了《流动就业人员医保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个办法一度让不少人兴奋不已,以为医保终于能像社保一样实现无缝接续了。
然而,细究之下才发现,这个办法目前仍是一张“空头支票”,很多实质性的东西依然没落实。为此,此次两会,不少委员代表都呼吁,一定要让医保尽快实现“全国漫游”。
年限累积无规定 统筹基金未明确
《医保接续办法》似一纸空文
在今年1月19日,人保部等三部委发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并规定将于7月1日起实施。这一度让众多参保人简单地以为医保关系能像养老关系那样全国各地转移并累计年限。
但事实上,《办法》规定,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但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会中断。
但职工参保人最为关心的年限是否能累积,该办法并没有对医保参保年限的接续进行规定,在转移过程中也没有对统筹基金进行安排。而只是个人账户随转移划转。广州市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在个人账户方面,广州从 1998年开始就可以转移了,“但将医保参保年限一起转移接续,则一直没有这方面的政策。”该负责人表示。
而就在该政策出台后不久,陆续就有媒体质疑该政策疑似空文。
各地自行统筹导致转移困难
“建议医保关系能够实现无障碍转移,并且对于职工医保要承认年限问题。”昨日,不少全国人大代表都建议, 是否能借鉴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方法,实现医保关系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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