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石家庄市政府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安排部署今年全市医改重点工作。
去年到今年上半年,石市医改各项重点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等参保人数明显增加。参加医改综合改革试点的市区3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6个县(市)的66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利用中央投资支持了5个县级医院、27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和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启动了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补助金额2586万元。
今年石市新医改工作如何部署?都有哪些亮点?百姓从中能受益多少?在昨天召开的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上,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石家庄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将上述问号一一拉直。
关键词:基本医疗
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237.2万人。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
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
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4%以上。
关键词:医疗保障
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提至120元
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按标准落实市及县(市)、区级政府补助资金。
在市内六区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础上,将试点扩大到辛集市等12个县(市)、区,全市试点的统筹地区达到60%;在晋州市等10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探索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医院。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达到4.5万元。
关键词:健康档案
规范化建档率达到50%以上
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8元,按照标准足额落实市、县级补助资金;城市居民健康档案 规范化建档率达到5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
在2009年基础上,2010年再完成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9.5万人;再完成对适龄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2.1万人,乳腺癌检查0.2万人;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对104557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为11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补助标准为每例800元;完成2009年确定的3.9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和2010年国家下达的2.8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关键词:基本药物
确保临床首选和使用基本药物
9月底前全部完成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各项改革任务。年底前裕强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5家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藁城市、正定县、井陉县、元氏县、高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级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全省统一价格,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严格监管过渡期的药品价格,努力把药品价格控制在较低水平。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逐步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
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其正常运行。
科学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实行能进能出的人员聘用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推行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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