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陕西省卫生厅获悉,该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试点工作开展3个月的数据显示,全省已有811个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49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占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45.26%。
据了解,从今年2月1日起,该省在宝鸡、咸阳等5个市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各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统一按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不再配备使用其他药品。以省为单位进行的统一招标采购,中标产品1034个的价格平均降幅达46.14%。同时,该省还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暂行办法,对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财政补助、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比例等多种途径予以补偿。
此外,该省已组建近700人的基本药物专家库,着手制定非目录药品增补遴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