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在105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近3个月来,整体运行态势平稳。
截至5月底,10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完成门诊量61.5万余人次,同比增长39%,累计药品让利金额1742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让利金额达1404万元。10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门诊人次药费水平由上年同期的91元下降到53元,降幅为41%。
济南市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时,由省、市、区三级财政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对10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计补偿资金1862万元。各县(市、区)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提高了10%。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同时对其中属于城镇基本医保乙类目录药品且原自付比例为15%的104种基本药物,自付比例统一下调为10%,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