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调整工作方案已制订完成,并于近日向社会公示。这是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得的信息。
根据公示的调整方案,此次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将保障参保人员临床基本用药需求,保持参保人员用药的连续性、稳定性,并在统筹考虑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适度增加乙类药品参照甲类支付的品种,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用负担。
此次医保目录的调整内容为:《国家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全部作为《上海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甲类药品;《国家药品目录》乙类药品,全部纳入《上海药品目录(2010年版)》乙类药品;《国家药品目录》新增的乙类药品[不包括已在《上海药品目录(2005年版)》的品种],确定支付比例,调整限定支付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