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青光眼 白内障 近视 远视 散光 斜视弱视 角膜溃疡 角膜炎 沙眼 眼外伤 更多疾病
大众频道
专业频道
时尚频道
互动频道
疾 病 | 保 健 | 爱眼动态 | 名医名院
知 识 | 美 食 | 自检自测 | 爱眼纪事
资 讯 | 临 床 | 学 术 | 文 献
图 谱 | 医 患 | 继 教 | 家 园
五官之美 | 整 形 | 美 容
眼镜一族 | 妆 容 | 图 库
眼科在线 | 预留位置
眼科知道 | 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中华眼科在线 → 医学频道 → 热点新闻 → 正文 切换到繁體中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宁波市将于10月起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http://www.cnophol.com 2010-8-25 9:12:00 中华眼科在线

  从有关会议上传出消息:我市的余姚、海曙、江东(含高新区)、江北、镇海、奉化、宁海、象山8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将于10月份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我市于今年2月在北仑(含大榭)、鄞州(含东钱湖)和慈溪三地试点基本药物制度。这三地的55家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的31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所有药物零差率销售。运行半年来,制度实施效果已初步显现:三地门急诊均次药费42元,降低24.06%,每住院床日药费127元,降低36.36%。

  今后基本药物制度在用药范围上有所扩大。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共457种药物基础上,又增加了50种常见慢性病、儿科、妇科及急救用的其他医保用药。也就是说,10月份起共计507种药物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零差价销售。

  据了解,这50种药物里包括12种慢性病用药和38种急救、妇科止血、小儿退热等用药。按省卫生厅等的文件规定,这50种药物要以县(市)区为单位选择确定品种数量。

(来源:宁波日报)(责编:xhhdm)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下一条信息: 没有了
  • 更多关于(宁波,基本药物)的信息
      热门图文

    眼周肌肤呵护小贴士

    2010新款淡雅秋妆

    大明星的美目保养心经

    测测你是否需要做双眼
      健康新看点
      健康多视点
    ad推广
      图话健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中国眼镜网新浪福建健康21世纪药店网千龙求医查疾病114个性导航整形美容英智眼科浙江眼科网中国眼网久久眼科网
    华夏健康网阿里医药眼科网首席医学网寻医问药全球医院网保健医生在线眼科中华临床医师杂志平安健康网卫生法制网视客眼镜网

    Copyright © 2007 中华眼科在线 网站备案序列号: 京ICP备08009675号
    本网站由五景药业主办 北京金鼎盛世医学传媒机构负责运营 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提供学术支持
    服务电话:010-63330565 服务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