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 完成2000所县级医院、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建设项目,实现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
2.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3. 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强化绩效考核,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
4. 逐步规范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乡村医生提供养老保障。
继续做好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控制工作
1. 加快推进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2. 启动全国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3. 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4. 做好鼠疫、人禽流感和不明原因疾病防控工作,防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推进疾病防控和爱国卫生工作
1. 健全疾病防控和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完善疾控公卫医师制度,推进绩效考核全面开展。
2. 加强艾滋病、性病、丙肝、结核病等传染病动态监测,继续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做好麻疹强化免疫后查漏补种。
3. 做好血吸虫、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和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
4. 创建全国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加大重性精神病防治与社会治安综合防治工作结合力度。扩展中西部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的内容和覆盖面。
5. 继续加强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
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监管
1. 促进医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 提高监管效能。
3. 加强基本药物监管。
4. 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提高履职能力。
5. 加强法规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6. 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7. 全面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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