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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应特别关注四个敏感点

http://www.cnophol.com 2009-12-10 10:25:19 中华眼科在线

  最近,国家开始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出台了新的基本药物目录。正确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将能保证患者用药公平,消除药品加成价格虚高、避免医疗机构以药养医造成过度治疗引起的看病贵问题。笔者认为,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应特别关注四个敏感点。

  要坚持优胜劣汰

  基本药物应是患者就诊过程中使用频率高的药物,基本药物的确定原则应是质优价廉,好中选好,优中选优。质优就是药物性能稳定,具有独特的疗效,毒副作用小;价廉就是药物生产、流通合理,药物价格易被患者接受。当然,基本药物不能只着眼于价廉而不注重质优,如有的药物虽然价格与同行业比较便宜,但是药效平平,易耐药,对机体的毒副作用大,这样的药再便宜也不能选作基本药物。因此,确立基本药物首先是质优,这是患者安全用药的保障,其次是价廉,这是解决患者看病贵的基础。要保证患者用药质优价廉,就要对基本药物要实行动态管理。国家应根据临床医务工作者、患者使用药物的情况,经常征求临床医务工作者及患者对药物疗效及毒副作用的评价,对基本药物适时调整,改变基本药物“任命”终身制。

  坚持招标形式、程序、结果三公开

  基本药物的确定,药物的定价、招标及配送单位确认,整个操作过程事关广大患者的根本利益,也是医改的关键和敏感点之一。笔者认为国家实行基本药物由政府统一定价,招标配送,要坚持公开操作,政府对基本药物定价要多听取有关专家意见,要广泛征求民意,要对药物生产成本进行充分调研,科学论证,严格审核,招标过程从投标、评标、开标、中标要自始至终接受社会人士、纪检部门、相关专家、新闻媒体参与并监督,招标结果要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要坚决杜绝仅由业务部门关门操作基本药物认定、定价、确定配送单位,更要严防在基本药物招标定价过程中的“潜规则”、“暗箱操作”及权钱交易。要实行基本药物招标定价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部门有关领导对基本药物招标定价过程中违反原则、权益交易、损害国家和患者利益的行为负责。

  政府补偿机制要及时完善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规定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有助于防止医疗机构以药养医,多收多得的不正常现象,有利于缓解患者看病贵,但对已经习惯于药品加成的医疗机构会造成一定的运行困难。对此,政府要及时完善、健全补偿机制,如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统计评估,与加收加成药价进行比较,计算差价额适当补助。坚持多用基本药物多补助,少用基本药物少补助,不用基本药物者不补助。使用基本药物情况要根据医生处方,调查患者、查看门住院病历相结合,而不是仅看基本药物消耗表来认定。还应通过规范药事服务费、诊疗操作费等进行补偿。

  用监管确保基本药物使用率

  确保基本药物的使用率重在监管,一是国家要明确医疗机构在为患者用药时,在确保疗效的前提下必须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并要在门住院病历及相关处方上充分体现,只有在基本药物使用效果不理想、无效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非基本药物,对于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顾,不用基本药物、专用非基本药物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直到行政处分。其次,对于基本药物不能满足治疗需要,确实需用非基本药物时,要向患者进行告知,征得患者同意后才可使用,并以患者及家属签字为证,改用非基本药物要有使用基本药效果不理想的记录,要有患者及家属同意改用非基本药物的记录;要防止有些医生为了回扣、提成故意贬低基本药物疗效,暗示诱惑患者、家属放弃基本药物、使用非基本药物。第三,鼓励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机构用药过程中放弃基本药物进行监督、举报,医疗服务监管机构要及时核实,一经查证属实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当事医务人员的责任。

  来源:健康报

(来源:互联网)(责编:xhh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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