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并将4岁~6岁儿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
通知指出,基本公卫服务新增项目和内容主要有:为4岁~6岁儿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及儿童口腔保健等服务;孕产妇增加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等项目辅助检查;65岁以上老人增加每年检测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等项目;高血压患者增加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的粗测判断等;糖尿病患者管理增加每年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