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近日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方案(试行)》,10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成为监测哨点机构。
据悉,此项目监测评价指标涉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业务收支及人员经费收支情况,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和基本药品配备使用的品种与销售金额;满意度指标包括基层医务人员医改满意度和城乡居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两项。以上监测指标所需数据通过哨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报表以及委托第三方社会调查等方式获得。
据悉,福建省卫生厅将结合日常监管、抽样调查情况,每季度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各地通报分析评价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