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上隐形眼镜能变成“蓝眼睛”,就算没有近视也能戴?在一些美容院、饰品店、影楼,一种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颇受年轻女孩的青睐。近日,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新闻,国家正式将这种没有视力矫正功能的装饰性隐形眼镜纳入第三类医药器材管理,从4月1日起,只有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方能销售。
近年来,彩色隐形眼镜开始走向市场,成为年轻女孩的“心头好”。市场上销售的隐形眼镜属于软性角膜接触镜,长期以来国家药监局根据功能,将带有矫正视力功能的隐形眼镜纳入医疗器材管理,但是平光、仅为装饰眼睛用的彩色隐形眼镜,不在此监管范围内。于是,平光彩色镜片在城隍庙、新街、高校附近、美容店等大行其道。一些经营户还“顺带”违规销售起了有度数的彩色镜。
“这种情况我们去年进行过集中整治,当时仅城隍庙一带就有十多家店销售此类产品,不少还违规销售带度数的隐形眼镜。”宁波市药监局医疗器械处处长孙漫天说。前几天,笔者再度去城隍庙一带探访时,仍然发现有店家在销售,但数量大大减少,销售的也只有少数经营户。一家饰品店店员陈小姐告诉笔者,这些只是附带经销的,如果有关部门规定不能销售,他们也将撤柜。但是笔者发现,这家小店经营的不少彩色隐形眼镜,上面全是英文或韩文,没有中文标识,更没有产品注册证。
宁波市药监局介绍,隐形眼镜,尤其是彩色隐形眼镜对年龄范围、佩戴年限、眼生理和健康有严格的适应症要求,一般只适合于18岁以上成年人并经眼科医生检查确认无眼生理畸形、病变或不适症状的成年人暂时配戴,使用不当或过度佩戴极易造成对眼睛的伤害,如因缺氧引起的角膜急性损伤、感染等,严重的还将导致永久失明,即便进口品牌的不加色、高透氧、高含水量的隐形眼镜,也无法完全达到眼球的生理要求。
目前宁波市场上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有一定的需求,据博士眼镜开明街店店长介绍,隐形眼镜销售占眼镜市场的20%左右,其中彩色隐形眼镜又占20%。普通商户为迎合消费者爱美装饰和价格低廉的心理,销售假冒伪劣、来路不正的彩色隐形眼镜,给消费者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根据国家药监局要求,从4月1日起,消费者可到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眼镜商家购买各种软性隐形眼镜,购买产品时应认准产品外包装上的“国食药监械字”,这表明该产品已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