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视网膜脱落做手术,术后效果较好,却不料在出院的当天发生意外:眼压检测时仪器误撞了左眼,而恰是这只眼睛的视力下降到几乎失明。患者与医院方交涉无果,诉至法院。记者昨日(25日)得悉,经硚口区法院调解,由医院赔偿患者3.5万元。
出院检查,仪器误撞了左眼
张爹爹现年63岁,2009年8月19日双眼视网膜脱落,由儿子从应城市接到武汉,往汉口一家医院眼科就诊。5天后,爹爹接受视网膜脱落诊治手术。8月29日,术后的张爹爹遵医嘱可以出院。但就在出院例行检查时发生意外:因操作失误,检测仪器撞了爹爹的左眼,爹爹出现呕吐、头晕。
张爹爹的儿子昨告诉记者,发生意外后曾与医院交涉,操作医生将撞击左眼这一情节写在病历上,“我们后来得知,做检查的医生是个女实习生,事发第二天后再未现身”。
左眼失明,医院方有没有责?
张爹爹只好再次住院,直到当年11月25日,双眼视力仍未恢复,左眼0.2,右眼0.5。又过一个月后,爹爹被儿子送另一家医院检查,诊断为手术后右眼视力仍是0.5;而那只被撞到的左眼,已由0.2下降到0.05,几乎失明。与手术医院协商无果,张爹爹打官司索赔15万余元。2010年11月,硚口法院委托武汉市医学会鉴定,结论为“医方检查眼压时仪器碰撞到左眼,致角膜上皮损伤,存在过失……角膜上皮损伤不是视力下降的原因。本医疗事件不属于医疗事故”。去年1月,患者不服,再由省医学会鉴定,但因故中止。
法官调解,医院赔偿三万五
患者与院方交涉期间,院方坚称爹爹的视力下降并非误撞眼球导致,而是并发症所致,“只能就撞击失误进行补偿”。
主审法官斡旋调解。他告知医院,仪器碰撞到患者左眼这一失误,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事实存在;而对患者张爹爹,法官在抚慰之余劝解,“医学鉴定视力下降与左眼视神经萎缩、白内障有关,即便医院有责,赔偿金额也要依责划分”。
不久前,张爹爹终与医院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赔偿张爹爹3.5万元,并自愿放弃收取张爹爹尚未结清的近万元医疗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