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探访发现,“无证”美瞳充斥市场;医生提醒,劣质美瞳容易造成角膜过敏发炎;美瞳属第Ⅲ类医疗器械,须持“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销售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3日讯(记者 章微 实习生 黄娅莹 赵书乐)快到大学开学季,福州准大学生晓晓(化名)网购了一对美瞳,戴了不到两周,她的双眼就刺痛、流泪,最后被医生确诊为“角膜炎”。记者从福州眼科医生处获悉,因佩戴美瞳导致眼睛不适到医院就诊的人数逐日增加,暑假增加明显。
今年4月1日,国家正式出台规定,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纳入第Ⅲ类医疗器械,必须持有“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才能销售。近期,记者探访福州市场发现,“无证”美瞳充斥市场,而许多佩戴者并不知晓买美瞳还要看证。
美瞳戴两周眼球红肿
福州高三考生晓晓(化名)9月份就要成为一名大学生了。近期,她的双眼一直流泪,分泌物也特别多,刺痛、怕光,眼球发红发肿,不得以只好求助医生。
福州东南眼科医院角膜病专科医生张智勇接诊后,发现晓晓角膜上有些白色小点,角膜还有些磨损的痕迹,赶紧问晓晓,最近是否佩戴过隐形眼镜,尤其是美瞳。晓晓说,放假后,有同学戴了美瞳,眼睛又大又亮,于是她也网购了一对美瞳,刚戴了两周不到。
张智勇说,晓晓佩戴美瞳,造成眼睛角膜发炎,若继续不当佩戴,可能引起角膜溃疡、角膜穿孔而失明。暑假以来,他每天都能接诊几个因戴美瞳导致眼睛不适的患者,这些患者基本上都是90后的女学生。
张智勇说,美瞳存在染色层,比普通隐形眼镜更厚,面积也更大,透氧性差,更容易引起眼睛的不适。如果买的是街边劣质的美瞳,色素容易脱落,对眼睛的损害就更大,引发角膜炎的概率就更高了。
马上调查:路边摊无证售美瞳
早在今年4月1日,国家就规定:美瞳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归属第Ⅲ类医疗器械,商家必须持有“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才能销售美瞳。但记者近期在福州市场采访时发现,“无证”美瞳充斥市场,许多佩戴者并不知晓买美瞳还要看证。
近期,在仓山学生街,一家路边小摊高高挂着“美瞳”的招牌。摊位上摆满了各种颜色的美瞳,学生模样的女生正在挑选。但这些美瞳都没有中文说明,全是日文或韩文,价格在40~75元/对不等,外包装上也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摊主说,只有开封了才能看到保质期。记者试着询问摊主有没有“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摊主不耐烦地说:“在这摆摊9年,都没听说卖隐形眼镜要证的。”
随后,记者在津泰路上走了一圈,只在一个鞋店边上的零售小摊上发现了美瞳。摊上放着二十几个小瓶子,价格在55元~65元/对。
东街口的两家大型连锁眼镜店,都在显眼的位置悬挂着“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店内美瞳的价格至少都要100多元/对。店员告诉记者,现在都要持证销售,第一次佩戴的顾客都需要接受仪器检查,看是否适合佩戴美瞳。
部门行动:福州查处无证美瞳
针对目前市场上“无证”销售美瞳的情况,全省多地市展开了美瞳的专项整治。
今年4—5月份,福州药监部门重点检查城门、火车站等眼镜零售、批发企业集中区域,共发放《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对可能涉及销售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184多家眼镜店零售、批发企业,饰品屋,小精品店等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有65家,其中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48家,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17家。对无证经营美瞳的,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将产品下架,并告知经营的条件及违反法律法规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