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之以法
5月13日,石拐区公安分局五当沟派出所民警得知,刘女士再次出现在了该美容院,立即布置警力将其抓获。经审讯,美容院老板刘女士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已被移交至东河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记者从侯女士的丈夫那里了解到,美容院的老板刘女士于在逃期间怀了孕,所以目前保外就医。对于造成妻子伤害的赔偿,侯女士的丈夫说:“没有任何说法,我们还是继续等着。现在最着急的就是想给妻子尽快去治疗,只是手头实在是拿不出钱。”
关于此事,记者仍将予以继续关注。
链接:整形失败如何维权?
一、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1.严格审查相关材料。从事医学美容项目的美容院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整形美容师必须是有一定的临床经验的专业人士。提供的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2.术前照相。对任何美容整形手术都要进行符合医学摄影要求的局部照相,一是作为院方资料保存;二是作为法律资料保存,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可作为证据出示。
3.保存每次的就医资料。例如收据、挂号单、书面就医记录等,这也是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索赔的基本证据。
4.签订手术协议书。内容应包括手术方式、过程、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术后短期反应,出现何种情况属于院方的责任等,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可作为法律文件依据。
二、整形失败后的索赔。
1.出现整形纠纷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误工费,评残后可要求伤残补助费。
2.如果院方未经核准登记,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实施手术人员无医师资格,应属于欺诈行为,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院方应双倍返还手术费,并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和伤残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3.整容失败或毁容造成了相伴终生的精神痛苦,消费者可以要求院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