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徐州市司法局获悉,徐州市正式颁布《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并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此举标志着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处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办法》细化了医患纠纷调处的流程。患方选择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医患纠纷,索赔金额不足2万元的,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患方索赔金额10万元以上的,应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或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索赔金额2万元以上或者索赔金额不足2万元而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的,向调委会申请调解,调委会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