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可通过第三方调解
海南省推出第三方调解机制,患者自由选择医疗事故鉴定专家,今年成功调解了一起医患纠纷
近年来,海南医疗纠纷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从以往情况看,患方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在信任度上打有一定折扣。为了更好的解决医患纠纷,我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在医患双方之间建立了一个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依法、快捷地解决纠纷。3月7日,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陈建洪主任做客《公仆在线》访谈节目时向市民解读了“第三方调解机构”是如何当好“和事老”的。
费用方面:
第三方调解不收费
医生看病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正确,有一两次的失误那该怎么办?陈建洪表示,医疗纠纷发生是正常的,通常有三个途径进行解决。第一个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第二个途径就是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第三个途径法院诉讼。现在则多了第四个途径——人民调解。
陈建洪认为,人民调解是一项创新社会管理、解决医患纠纷的实践活动。海南省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专业性的调解组织,是经过省司法厅备案的机构。该机构从去年9月份成立以来,组建了班子,同时招聘人员,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尤其是侵权责任和调解法。
第三方调解实行的是两种机制。一是人民调解机制,二是保险赔偿机制。现在,省卫生厅推行的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是更好地促进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的配套措施。第三方调解机构今年成功调解了一起医患纠纷,且调解不收费用。
国内经验:
八成医疗纠纷能得到解决
陈建洪表示,在实施第三方调解机制前,省卫生厅联合省综治办、省司法厅、公安厅等部门考察了深圳、宁波,山西、天津等地的经验。其中,深圳、天津、宁波是政府推动的模式,由政府拨款。山西是通过医疗机构投保,提取一定比例做为医疗调解机构运行经费。目前,世界上70%以上的医疗纠纷都是通过调解来解决的,从我国目前实施第三方调解的情况看,80%以上都能得到完满的解决。
海南是借鉴山西、天津、宁波模式进行的,在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政府掏一部分钱。这是根据我省的情况和海南卫生行业的特点建立的独有的模式。
目前,省医调委正在指导各市县建立当地医调委前期推动工作,采取分步骤的办法,前期主要推动三亚、儋州、海口。
操作办法:
患者可自由选择事故鉴定专家
如果出现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是如何运行的呢?陈建洪表示,省医调委是民间组织。省医调委已经成立了庞大的医疗专家库,法学专家库和保险专家库,近800人。专家库有575名医学专家,75名法律专家,25名保险专家。如果医患纠纷进入一般程序,患者可选三名以上医学专家,对医疗事件进行评估评定,以此定性定责,调解员根据专家的评定意见进行调解。
在医疗事故鉴定中,患者可以自由选择专家,其中每个专科可能20个左右的专家,哪方面的问题就找哪方面的专家。人民调解是自愿原则。是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妨碍其他解决途径。
如何赔款:
医学专家不决定赔多少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医生和医调委里的医疗专家不是同一概念,省医调委对专家进行了培训,专家仅负责对医疗损害原因进行分析评定,医学专家并不决定该不该赔,赔多少的问题。在进行专家抽取的时候,省医调委实行回避制度,专家不能参加本院医疗损害事故的评定。
调解效力:
调解协议可到法院确认
对于医疗纠纷中,往往是院方掌握了话语权,患者本身处于弱势,加上医生可能跟院方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请问第三方调解如何保证鉴定的公正公平?
对此,陈建洪表示,公平公正是第三方调解的核心问题,是省医调委的生命线。公平公正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一、独立运作;二、不收任何费用;三、专业力量支持;四、不断地完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五、依法依规依理;六、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第三方调解具有法律效力,《人民调解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调解协议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确认,确认后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另外,第三方人民调解同样受到多方面的监督。如当事人觉得调解不公正,完全可以提出终止调解,找其他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