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先生
前些天,我在合肥市一家医院检查肠道,医生说需要做肠镜,当时检查一切都很正常,但是,第二天肠道开始出血。我找到那家医院,但是给我做检查的医生不在,另一个医生跟我说可能肠道哪里被捅破了。这样,我又自己掏钱住了一周的院。现在,出院后我的肚子还是疼。我想咨询一下,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的话,院方应该如何赔偿?
●记者调查
据为苏先生做肠镜检查的该院消化内科杨医生介绍,“可能在做肠镜检查时,肠道粘膜受损伤了,所以才会出血。”
杨医生解释,苏先生在检查前就有腹痛现象,所以才会要求他做肠镜检查。“做肠镜检查时,我们发现他有痔疮。且肠镜检查可能会有肠道穿孔、出血、感染等风险,我们检查前已经跟患者说过有这个风险,患者也在风险协议上签过字了。”杨医生说,希望苏先生能主动与其联系,他将为其再做检查。
记者咨询了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医疗事故处理专家李永芳律师,据其介绍,由于杨医生在事前已告知肠镜检查的风险,李先生可要求其出具证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具体赔偿多少,要看医疗事故与医院之间的关联度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