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缴费基数后,原“金卡”单位人均缴费从4788元/年,降为3928元/年,减少860元/年,降幅达到18%。
●10月1日起,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线调整为680元/人·月;村(社区)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线调整为510元/人·月
(记者关旭东)《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草案)》等三项新规定即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上午,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
据介绍,医改后,无论是原“金卡”参保人,还是“银卡”参保人,各项待遇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均有所提高。
原“金卡”参保人
人均缴费降18%
“在参保缴费方面,我们的总基调是在维持‘基本险’缴费政策不变的同时,综合考虑基金承受能力,尽量减少‘补充险’的参保负担。”市社保局局长梁冰表示。
据悉,此次医改调整了缴费基数,改变原“金卡”以参保人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方法,“基本险”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2年为1812元)为缴费基数,“补充险”中的“住院补充”以上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2年为4200元)为缴费基数,“补充险”中的“个人账户门诊补充”则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据我们测算,调整缴费基数后,原‘金卡’单位人均缴费从4788元/年,降为3928元/年,减少860元/年,降幅达到18%。”梁冰说。
据梁冰介绍,即便给28万名原“金卡”参保人进行“基本险”的财政补贴,财政支出每年也减少约2222万元。另外,医改后,缴费方面将“补充险”的“住院补充”和“个人账户门诊补充”进行松绑,参保单位可选择参加2%费率的“住院补充”,还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参加4.5%费率的“个人账户门诊补充”。
“我市‘基本险’费率仅3%,全国最低,仍可以基本满足我市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障的需求,较好地适应了我市人口年轻化的实际情况。”梁冰说。
原“金卡”参保人
新增社区门诊70%报销
有市民担心,此次医改后,原“金卡”参保人的人均缴费降低,待遇也会降低。昨日,市社保局称,无论是原“金卡”参保人,还是“银卡”参保人,各项待遇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均有所提高。
梁冰说,对原“金卡”参保人来说,主要是增加了“基本险”的社区门诊70%报销的待遇以及“大病险”待遇;而“金卡”原基本险的待遇差异转移至新的“补充险”中支付,包括超限额医疗费用补助、自费项目补助、部分特定门诊待遇、提高部分基本医疗分段报销比例待遇、生育津贴以及原个人账户待遇,所有待遇标准与改革之前相同。
而对原“银卡”参保人来说,主要是增加了“大病险”待遇,而且还有选择参加“补充险”的可能和权利。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下月调整
梁冰透露,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线也将从10月1日起全面提高。
据介绍,从今年10月1日起,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线从430元/人·月提高到680元/人·月;村(社区)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线从300元/人·月提高到510元/人·月。
从2015年7月1日起,村(社区)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线自然过渡为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线680元/人·月,全市不再有企业退休人员和村(社区)退休人员之分。
据了解,今年初养老金调整后,全市70727名企业退休人员、179952名村(社区)农居民退休人员的人均养老金水平已经分别达到2031.03元和668.90元。而且,退休时间越早,养老金水平越高,与新增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距离越来越大。另外,新增退休人员的缴费时间更长、缴费更多,养老金却更少,形成了“倒挂”,不符合养老保险制度“权利与义务基本对应”原则。梁冰表示,这是调整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线的一个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