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参合农牧民患终末期肾病进行血透治疗的,每月最低可获5000元新农合治疗补助。该盟日前印发的《农村牧区终末期肾病参合患者血液透析补助实施办法》作出上述规定。
《办法》明确,对患终末期肾病并在定点医疗机构透析治疗的参合患者,实施定额补助。每周按3次计算,每月定额标准为6800元,其中,农村牧区低保和五保对象,个人自付150元,其余部分由新农合基金承担80%,民政医疗救助基金承担20%,民政承担部分超出年封顶线的,由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支出;非低保和五保对象,新农合基金补助5320元,个人自付1480元,全年医疗费用支出达到商业保险补充标准的,由商业保险给予补助。
该盟规定,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持门诊透析卡交纳个人自付部分后,自付以外的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定点救治医院要按规定对患者进行登记、建档。新农合报销费用由盟新农合管理中心按月划拨到医院,低保、五保对象的民政救助部分由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按季度划拨到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