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锡林郭勒盟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有了新办法——《锡林郭勒盟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受到广泛关注。近日,每天都有读者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咨询相关情况。1月7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进行了了解。
锡林郭勒盟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是当地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都是大病保险保障的对象。2014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参保人每人每年20元,随着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筹资标准可适时提高。资金来源是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照筹资标准划出一定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城镇居民个人不交费。”
新办法的实施,标志着锡林郭勒盟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和特殊慢性医疗救助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