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由于省内“部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故已责令相关企业暂停交易服务”,涉事企业共有10家,占广东省已获得C证的网上药店总数(33家)的近三分之一,更占到已运营企业(23家)的近半数。
因此,此次处罚令在业内看来是“史上最严”,将对网上药店整体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禁令出台始末
在公告中,广东省食药监局罗列了被处罚企业名单,包括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广东康之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州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百济新特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联大药房有限公司、广州七乐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广东宝家康药业有限公司、广东本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广东健客医药有限公司等。其中,像壹号大药房、康爱多、百济新特药、七乐康、健客网等,均是近一两年风生水起的电商翘楚。
据了解,此次“史上最严令”的出台,缘于广东省食药监局局长段宇飞2013年底带队参加广东《民生热线》时,对于群众反映的网上药店两大问题,即违规销售处方药、药品使用快递公司配送,承诺会“立马研究处理”。果不其然,随后的一周内,专题会议、整改通知、约谈企业负责人等行动便迅速展开,最后的结果便是10家企业登上黑榜。
知情人士透露说,对于涉事企业,广东省食药监局要求,暂停服务期间,官网及第三方平台均不得发生交易行为,只有整改后通过验收,方可恢复营业。
更大的背景
实际上,广东省针对网上药店的此次“史上最严令”,还有更宏大的国家政策背景:
——2013年7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下发食药监〔2013〕57号文,要求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
其中,打击网上违法售药行为是一大重点,具体内容包括:打击网上销售假劣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存在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药品销售行为的网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直至吊销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对未取得资格,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的网站,一律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销售假药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月29日,CFDA、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5部门又联合下发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123号),具体到网上非法售药行为,则是从3个细化层面强化落实“两打两建”工作。
——同年10月29日,CFDA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到:一、加强药品交易网站资质的管理(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二、加强药品交易网站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三、加强药品交易网站销售处方药的管理(药品交易网站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一律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在非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处方药名称、图片、说明书等信息的,必须在该页面上部加框标示“药品监管部门提示:如发现本网站有任何直接或变相销售处方药行为,请保留证据,拨打12331举报,举报查实给予奖励”);四要加强网售药品配送环节的管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时,应当使用本企业符合要求的药品配送系统自行配送,且符合GSP的有关要求),五要加大对互联网非法售药的查处力度。
网上药店往哪走?
广东历来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也是各类政策举措先行先试的基地。此次针对网上药店的举措,会不会从区域性的、短期性的对市场的整顿,转化为全国性的、制度性的常态性监管?
对此,不同的人士可能会有各自的解读,但对于正处于飞速发展期的各大网上药店而言,规范、严格监管是大势所趋,因此及早布局新发展模式、摒弃擦边球做法便成为必然之举:
——非药持续提升 严格的监管,会使得经营者更加边缘化处理药品,无论处方药还是OTC的销售占比,预计均会继续下滑,计生用品、医疗器械、隐形眼镜、保健食品等非药品类则会持续上升。
——“电商+店商”的O2O模式风行 因应电商需要自行配送的政策性要求,网上药店必须布局更多的实体店面,或者转型成为平台型电商,加速实践O2O模式,并总结出可行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