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厦门市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门诊医疗费报销水平。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部分的报销比例,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6日,记者从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此消息。据悉,今年厦门市将修改完善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政策,健全完善健康综合子账户政策,实现全省异地就医补充医疗保险即时结算。修订《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厦门市今年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门诊医疗费报销水平。其中,厦门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550元,财政补贴从每人每年390元提高到430元。
另外,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部分的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厦门市将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完善社保基金预算制度,加强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安全评估和社会监督试点,实施政府购买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成果。同时持续推进社会化服务,积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保持在99%以上。
此外,记者获悉,今年厦门市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今年厦门市要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率96.5%,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1.5%,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95%,劳动争议案件审限结案率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