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关于建立省市县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控制承诺及约谈制度的通知》,提出各级新农合管理部门建立常规约谈制度,每半年对指标控制不好、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规范其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通知》提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对所辖医疗机构科学制定次均住院费用控制目标,并签订费用控制目标承诺书,进一步增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控费责任意识。
《通知》要求,省市县新农合管理部门每月(或每季度)对次均住院费用、住院人次、目录内药品及诊疗项目比例、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等重点指标进行分析,每半年选择指标控制不好、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提出医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明确整改具体要求和时限,对约谈后改进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建立约谈档案,对约谈医院、约谈时间、参加约谈人员、约谈结果及整改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
《通知》明确,新农合管理部门要建立控费目标责任制,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上涨过快、经约谈后在限定时间内未有明显下降的,实行医疗费用定期通报,并与费用支付、重点专科评定、技术准入、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审批、医院评审和评优评先等直接挂钩。对经多次约谈拒不整改的医疗机构,取消其新农合定点医疗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