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招商企业需要做两件事情,一是政府事务,二是医院开发。与此相对应,处方药招商企业应该设置两个很重要的指标,即销售指标和医院指标,只有这“两条腿”平衡发展,企业才能走得长远。但在实践过程中,处方药招商企业的工作重心却往往一边倒——从年初开始,就开始主攻销售量指标,医院开发则明显没有得到该有的重视,而这对企业发展无疑是不利的。
很明显,当越来越多的处方药招商企业谋求上市,并不断进行处方药招商模式创新时,只注重政府事务,而忽视以新医院开发提升销售量的“长短腿”模式,很难使企业长久稳立于市场。“要成功,就必须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所以笔者认为,如何有效地进行新医院的开发,应该成为有作为的处方药招商企业必须考虑和实施的课题。
首先,详细梳理医院市场
既然要开发新医院,其前提就是必须对全国的医院市场有很清晰的了解。企业可以在行动之前,对医院市场做一次全面的摸底。以省区为例,企业首先要调查清楚每个区域的总医院数量是多少,分级医院(包括一二三级)、特殊情况的医院数量又如何,以此为基础筛选出自己的目标医院,有效性就会明显高得多。
其次,明确产品定位
第一种产品是独家医保非基药产品。从产品定位来看,如果是心脑血管、肿瘤、妇科或风湿骨病等大类的产品,就一定要以二三级医院为主。而以时间来划分,中标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产品,在经济发达的传统“6A”或“8B”市场,医院指标就应该定得非常高;在经济水平一般的省份,则还要考察企业的政府事务能力,此时医院指标的多少要与资格的高低成正比。中标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产品,就需要更加注重对市场的把握。对于小品类的产品,比如呼吸类产品就要多考虑消费者倾向于自行购买的习惯,将该类产品的主要目标锁定在县级或二级医院,同时相应减少三级医院的数量。
此种情况如果执行非常到位,比如在浙江、湖南、湖北等省份,产品的中标价格在30元以内,那么在6个月之内,基层医疗覆盖率要达到80%左右才算合格;如果中标价格太高,就要考虑当地省区的基层处方限制情况,乃至每个地区以及县的经济能力。需要注意的是,此时是针对具体的情况制定医院指标,其覆盖率可能就要比80%要低很多。
第二种产品是独家非医保非基药产品。在这类产品中,中标价的时机和高低,即中标时间长短和产品差价情况,以及经济发展程度就成为制定医院开发指标的主要依据。如果此类产品的执行效果非常差,基层医疗覆盖率就要做相应的调整,甚至取消相应指标。
第三种是独家医保基药产品。对于此类产品,其在二三级医院的指标要参照第一种产品的情况分解,而在基层就没有大小类的严格区分了;另外,独家产品的价格优势价差应该也很不错,此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就是各个省区国家基层医疗的执行情况。
第四种情况是非独家医保产品。如果是该省的独家中标产品,完全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去制定;而如果是非独家中标产品,则需要根据中标价格,以及空间的大小来确定医院的详细开发数量。
最后,管理动态化
有了明确的医院指标后,企业还必须设定相应的阶段考核目标,而且该考核必须具有动态性,能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例如,当中标价提高,或者出现提前中标甚至突然中标的情况时,医院指标就要随之进行调整。
医院指标的划定还有很多种类,处方药招商企业如果要做大,都应该根据产品来制定医院目标、细化营销,根据医院目标来要求或寻找代理商,避免业务员乃至企业管理层“有鱼不吃虾”的局面出现。医院指标是所有处方药招商企业最重要的指标之一,真正专业化的操作公司即使实施的是代理制,但是平时也一定要将触角延伸到医院,为最终开发医院的目标提供更多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