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是一种发病迅速、危害性大、随时导致失明的常见疑难眼病。 青光眼目前国内外首要致盲眼病之一。在我国发病率为0.21—1.64%。致盲率为10—20%。也就是说每100个盲人当中就有10—20个是因青光眼而失明的。
乐青(硝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过收缩睫状肌的纵行纤维,增加巩膜突的张力,使小梁网间隙开放,房水引流阻力减小,增加房水排出,降低眼压。用于治疗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
主要成份:为硝酸毛果芸香碱, 其化学名为:4-[(1-甲基-1H-咪唑-5-基)甲基]-3-乙基二氢-2(3H)-呋喃酮硝酸盐。 适 应 症: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本品可与其他缩瞳剂、β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剂联合用于治疗青光眼。检眼镜检查后可用本品滴眼缩瞳以抵消睫状肌麻痹剂或扩瞳药的作用。
用法用量:
1. 慢性青光眼,0.5%~4%溶液一次1滴,一日1~4次。
2. 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期,l%~2%溶液一次1滴,每5~l0分钟滴眼1次,3~6次后每l~3小时滴眼1次,直至眼压下降 (注意:对侧眼每6~8小时滴眼1次,以防对侧眼闭角型青光眼的发作)。
3. 缩瞳:对抗散瞳作用,1%溶液滴眼1滴2~3次;先天性青光眼房角切开或外路小梁切开术前,1%溶液,一般滴眼1~2次;虹膜切除术前,2%溶液,一次1滴。
禁 忌:禁用于任何不应缩瞳的眼病患者,如虹膜睫状体炎,瞳孔阻滞性青光眼等;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哮喘,急性角膜炎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应慎用。
儿童用药:儿童要慎用本品,因患儿体重轻,易用药过量引起全身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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