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以往有这么一个观念:患者到医院求医,医生根据患者的情况决定治疗方案,患者要“服从治疗”。这一观念至今仍在一部分医务人员中根深蒂固。医生认为,他们掌握专业知识,患者应该听医生的,如卵巢囊肿摘除术中发现是卵巢癌,未经患者和家属同意擅自进行卵巢切除术等。这些过去在医疗活动中被认为是很自然的做法,现在就会被患者及其家属看作是无法忍受的侵权行为。遗憾的是,我们一些医护人员不仅缺乏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而且依然我行我素,这就难免陷于各种纠纷的漩涡。
2 服务态度问题 随着行风评议的深入,各行各业的服务态度大有改观。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患者对就医环境、服务态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们有些医务人员还没有改变原有的服务模式,态度生硬,对患者的询问爱理不理,甚至目前我们还会经常听到医生这样回答患者的疑问:“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问那么多干什么?”大有“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感觉,这自然会引起患者的不满。服务质量问题已成为患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据我院统计,患者的无理投诉占66.5%,而在有理投诉中,反映服务态度差占68%。其中窗口服务态度占28%,医技部门占25%,护士占19%,工务员占5%,临床医生占23%。当然由于患者这一人群的特殊性,医院在提供服务时很难满足所有患者及家属的要求,如病房的探视陪伴制度、作息时间规定、病员管理制度、伙食众口难调等等,常会给病员及家属带来不便,也是引起患者误解或纠纷的原因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医务人员以更大的耐心向患者作解释,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支持。
3 对患者心理需求关注不够 每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都希望得到同情、理解、被重视和尊重等,而作为患者这类需求显得更加迫切。此外,患者还会有其特殊心理,如对疾病的恐惧心理和急躁心理,对后遗症的担忧心理,诊断 明确但还想请专家看看的求证心理,对疾病的治疗和预后 仍报有幻想的心理等。我们有些医生对患者的这些心理问题常常是不重视、不疏导、就事论事或视而不见、熟视无睹。医生查房都是关于躯体疾病的分析,几乎很少会问及心理方面的问题。当医生对尊重、重视等共同性心理需求不予关注,加之谈话不注意技巧,一句话不合,极易使患者产生不满,造成误解,进而演变成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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