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王女士出现了明显的怀孕症状,她到医院检查3次,大夫都说不是怀孕,而是妇科炎症,但吃了许多药也不见效。一个多月后王女士突然大出血被送往医院抢救,这时才发现诊断有误,是宫外孕。命是保住了,但为此花了近万元的医药费,留下了沉重的精神负担。前不久,发生在北京市的这起医疗事故,使医患纠纷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日前,在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召开的“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座谈会及由39健康网科技部组织的“医患关系研讨会”上,医务工作者及患者或家属,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遭遇,分析原因,寻找对策。
事件:夜里突然嘴肿了,就为了这点儿小毛病跑了4家医院,结果不过是个过敏
郭晓红(新闻工作者):今年7月我父亲在家晨练时摔了一下骨折了,急忙送到北京市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大夫说,这么大岁数了不能手术,没法治,回家躺着去吧,让它自己慢慢长好。大夫话一出口我眼泪就下来了,80多岁的老人了又逢酷暑,一旦回家发生褥疮和肺部感染怎么办?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老人是大腿和肩膀两处骨折,后者居然没查出来。没办法,我们要求住特需病房,一天400元,可住了两天不但无一位大夫过问更没有任何救治方案。我要说的是,作为北京市的三级甲等医院,是它的医疗水平达不到吗?绝对不是,而是冷漠!
某中学退休校长:我在学校工作,就在我身边发生了许多触目惊心的医疗事故:俩医生边聊天儿边给病人治耳朵,“噗”的一下把病人的耳膜吹穿了,本来就是一点儿小毛病,这下却落个耳聋终身残疾;一位同事住院7天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死的那天晚上9点我们问大夫怎么样,大夫答没事没事,两小时后人就死了;一位心脏病患者在合同医院久治不愈,只好自费到好医院,专家一次问诊就1小时,而合同医院七八次加起来不足20分钟,还把病历弄丢了;有肺癌脑转移患者直至病逝前4个月才确诊;一人夜里突然嘴肿了,第一家医院说我们看不了你去口腔医院吧,口腔医院说位置低看不了……就为了这点儿小毛病跑了4家医院,结果不过是个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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