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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和患者眼中的医疗纠纷

http://www.cnophol.com 2008-4-3 14:38:39 中华眼科在线

  对策:医患要相互尊重,医生尤其应加强自律。同时,让所有的医院进入市场接受大浪淘沙般的洗礼

  王北京:最重要的是医院和医务人员应当加强自律,医院应当依法治院,医务人员应当依法执业,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并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向他们提供可信赖的医疗服务。

  姚宽宝(湖南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医疗纠纷的诱因80%以上不是医疗技术、质量方面的问题,而是服务不到位,说话态度不好引起的。医院需要引入新的服务理念,通过良好的服务融洽医患关系。

  某退休老师:教育部准备出台一个有关学生在校受伤害的相关条例,其中规定,学生在校出事,责任都在学校和老师。学生与学校、患者与医院,这之间的关系是相似的,卫生部门不妨也制订这样一个条例,明确责任与权利,使医患关系走入良性循环。同时,下大力气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水平,让所有的医院进入市场,大浪淘沙。今年北京市私立学校因为生源不足已倒闭关门18所,我想,医院面临同样的危机。

  殷毅(离休新闻工作者):从根本上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要改革我们的医学教育体制。过去的医学院毕业生闭着眼睛摸一块人骨就知道是哪个部位的,现在的毕业生睁眼戴眼镜都未必能认得出。为此建议医学院的学制延长至7-8年。

  黄德嘉(华西医科大学一附院副院长):医院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通过宣传,让社会了解医疗服务的特殊性、高风险性,增进广大群众对医院的了解。

  唐伟松(北京协和医院外科主任):要提倡医患相互尊重。例如,病人对治疗方案有知情权,医生要尊重患者的个人权利,在制订治疗方案时要与病人及家属协商,同时患者及家属也要尊重医务人员。现在尊重不够,特别是护士遭辱骂、受到性骚扰的事经常发生。

  吴肖叶(江西省肺科医院院长):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严重不负责任”如何界定?需要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否则医务人员动辄就可能被推上刑事审判庭。

  胡全瑜(退休干部):我的就医经验或许能给大家提个醒儿--对自己的病要有个了解,不要百分百听医院的。我曾经低血钾高血压,血压220/120,总也降不下来。住院时一个大夫要给我抽血化验血钾,我的目的是想弄清楚原因,而不是反复地查血钾,我坚持不抽,得罪了大夫,他不管了。另一位大夫对我的病情感兴趣,建议我去一家大医院检查,经会诊,我得的是肾上腺瘤,手术顺利,血钾血压全正常了。我十分庆幸自己没有听第一位大夫的话,否则我这一辈子就是高血压了。手术时,大夫要用腹腔镜,我到处咨询后了解到腹腔镜当时正处于试验阶段,我编了个还算过得去的理由,大夫同意了不用它。结果表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许多用了的都受了二茬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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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9网)(责编:duzha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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