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告知是手术告知的一部分,但不能替代手术告知。如何进行手术告知,各地的做法不同,每个医生有自己的习惯。我的体会是,手术告知不仅要依法进行,要符合医学科学规律,还应该合乎情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5条要求,同意进行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应由患者本人签署,这也是国际惯例。但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如谈话可能增加患者的心理负担,癌症患者暂时不能如实告知病情等。
根据我国的习惯,手术告知一般应先征求患者家属的意见,如其同意告知患者,医生再和患者及家属一起谈,否则应让患者签署委托书,由其子女代行知情同意,而且应尽可能让患者所有的亲属到场,避免出现“我作不了主,要等某某来”等问题。
手术告知须客观介绍病情、诊断、各种治疗方案、手术风险、应对措施及可能发生的费用等,让患者和家属自主作出选择。同时还应告知医学存在很多因素不可预知,对意外风险需医患共同协商解决。
除此之外,手术告知做到合乎情理也很必要。一个优秀的医生,应学会将沉闷的告知变为轻松的交谈。要采用和善的语言,让病人感到谈话很平等,避免产生对立情绪。可以结合生活举例解释医学道理,如进行胆结石术前告知,患方常常会问:“石头能不能掉出来?”我就用气球来打比方,“气球是颈部向下的,而胆囊是一个颈部向上的气球,你说石头可以自行掉出来吗?”这样患者容易理解,无形中增进了亲和力。除此之外,医生要尝试换位思考,和患者谈话要喜欢说:“如果患者是我的亲人,我会怎么做”,“如果你是医生,你会冒这个风险吗?”这些话可增加患者的信任感,自觉配合治疗。
一次术前告知,应该成为一次法律手续的履行、一次科普教育及一次医患沟通。一次好的术前谈话,应该达到建立医患信任,增加医患了解,减少医疗纠纷,利于患者康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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