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青光眼 白内障 近视 远视 散光 斜视弱视 角膜溃疡 角膜炎 沙眼 眼外伤 更多疾病
大众频道
专业频道
时尚频道
互动频道
疾 病 | 保 健 | 爱眼动态 | 名医名院
知 识 | 美 食 | 自检自测 | 爱眼纪事
资 讯 | 临 床 | 学 术 | 文 献
图 谱 | 医 患 | 继 教 | 家 园
五官之美 | 整 形 | 美 容
眼镜一族 | 妆 容 | 图 库
眼科在线 | 预留位置
眼科知道 | 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 中华眼科在线 >> 医学频道 >> 临床医学 >> 经验交流 切换到繁體中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氩激光超全视网膜光凝术治疗新生血管性青光眼

http://www.cnophol.com 2008-9-10 14:46:58 中华眼科在线

  3 讨 论

  在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中,约有30%为缺血型,当视网膜缺血的无灌注区面积与视盘面积比值>75PD时,52%的患者出现虹膜或(和)前房角的新生血管生长[2]。虽然虹膜新生血管可出现在任何时间,但较为常见的是发病后的3个月时,并且很快发展成剧痛而又顽固的新生血管性青光眼[3]。超全视网膜光凝术能有效地抑制各种新生血管形成因子的释放,抑制新生血管的生长,虹膜和前房角处的新生血管膜萎缩,从而降低眼压[4,5]。在我们经治的12例患者中,有8眼虹膜和前房角新生血管全部萎缩,有4眼术后眼压控制至正常水平,另8眼术后眼压较术前明显下降,虽需要抗青光眼药物或手术辅助降压,但全部患者的眼痛、头痛症状均有减轻或消失,即使术后眼压仍持续升高的2例患者,因疼痛症状的明显好转而未接受进一步的手术治疗。

  我们的体会是:为了达到超全视网膜光凝术的疗效,光凝范围尽可能大是手术的关键。为了达到此目的,每次术前尽可能地降低眼压、消除角膜水肿、散大瞳孔,以保证有尽可能好些的激光条件;激光时光斑间距缩小,一般相隔0.5~1.0个光斑直径,甚至可以相互靠近或部分重叠;除颞侧上下血管弓区约5mm直径黄斑区范围内不光凝外,后极部视盘上下及鼻侧缘和黄斑区颞侧缘均光凝,特别是赤道部到周边部视网膜必须光凝到,比较可靠的总光凝斑数应在2000点以上。

  另外,一旦确诊为缺血型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密切的随诊则极为重要。在我们治疗的12例患者中,4眼术后眼压降至正常范围的均为较早期的新生血管性青光眼,此时仅因虹膜和前房角表面有新生血管覆盖而引起眼压升高,但房角仍开放,光凝术后,新生血管一旦萎缩,眼压也较易控制。而7眼伴有前房角虹膜周边部前粘连的术后眼压虽有下降,但难以控制至正常范围,不过眼痛、头痛的症状消失或明显减轻,所以不应放弃超全视网膜光凝术,因为光凝术后眼压有所下降,症状得到缓解,为进一步的降压手术提高了成功机会,减少了最终眼球摘除的可能,因此对于已形成的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应将超全视网膜光凝术作为首选的治疗措施。而对于尚未出现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的视网膜高度缺血的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患者,则应尽早行全视网膜光凝术,以减少新生血管性青光眼产生的可能。术后应密切随访,尤其在起病后6个月内,头3个月应每周1次,后3个月可每两周1次。一旦有虹膜新生血管出现,可补充光凝或实施超全视网膜光凝术。

  参考文献

  1 张惠蓉. 掌握视网膜静脉阻塞的规律提高其治疗水平. 中华眼底病杂志,1998,14(1):1

  2 The Central Vein Occlusion Study Group N Report. The randomized clinical tria l of early panretinal photocoagulation for ischemic central vein occlusion.Opht halmology,1995,102(10):1434

  3 Baumal CR,Brown GC. Treatment of central retin al vein occlusion. Ophthalmic Surg Lasers,1997,28(7):590

  4 孙心铨,王燕琪,敖丽君,等. 激光全视网膜光凝术激光量和疗效的临床分析. 中华眼底病杂志,1997,13(4):1 95

  5 孙心铨,王燕琪. 激光全视网膜光凝术. 中国实用眼科杂志,1998,16(9):514

上一页  [1] [2] 

(来源:第二军医大学学报1999年第20卷第5期)(责编:duzhanhui)

下一条: 没有了
更多关于(眼睛,中华眼科在线,眼科,青光眼,视网膜)的信息
  热门图文

冷酷华丽的黑色美妆

妆眉弄眼速成电眼娃娃

媚妆之新古典秋冬眼妆

眼线画法 瞳孔又大又亮
  健康新看点
  健康多视点
  图话健康

Copyright © 2007 中华眼科在线 网站备案序列号: 京ICP备08009675号
本网站由五景药业主办 北京金鼎盛世医学传媒机构负责运营 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提供学术支持
服务电话:010-63330565 服务邮箱: [email protected]